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欧盟修订11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规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4-03-25 13:55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861  原文:
核心提示:据欧盟公报3月22日消息,欧盟发布(EU) No 289/2014号委员会条例,修订甲酰胺磺隆、四唑嘧磺隆等11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

    食品伙伴网讯  据欧盟公报3月22日消息,欧盟发布(EU) No 289/2014号委员会条例,修订甲酰胺磺隆、四唑嘧磺隆等11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

    这些农药包括:甲酰胺磺隆(foramsulfuron)、四唑嘧磺隆(azimsulfuron)、碘甲磺隆(iodosulfuron)、环氧嘧磺隆(oxasulfuron)、甲基二磺隆(mesosulfuron)、啶嘧磺隆( flazasulfuron)、唑吡嘧磺隆(imazosulfuron)、霜霉威(propamocarb)、联苯肼酯(bifenazate)、氯苯胺灵(chlorpropham)、禾草丹(thiobencarb),就它们在某些产品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修订(EC) No 396/2005号法规附录II、III、V.

    对于2014年4月11日之前合法生产的产品,(EC)No 396/2005可继续适用:

    (1)甲酰胺磺隆、四唑嘧磺隆、碘甲磺隆、环氧嘧磺隆、甲基二磺隆、啶嘧磺隆、唑吡嘧磺隆、联苯肼酯、氯苯胺灵、禾草丹用于所有产品;

    (2)霜霉威用于生菜之外的所有产品。

    本法规自发布之日起第20天生效,并于2014年10月11日实施。

    原文链接:<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uri=uriserv:OJ.L_.2014.087.01.0049.01.ENG>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

日期:2014-03-25
 
 地区: 国外 欧盟
 行业: 食品检测 进出口
 标签: 农药 最大残留限量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