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台湾地区修订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和农产品分类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2-09-29 11:23 来源:厦门wto工作站  浏览:363 原文:
核心提示:2012年9月21日,台湾地区"行政院"卫生署发布署授食字第 1011302743 号令,修正发布"残留农药安全容许量标准"第3条条文的附表一及第6条条文的附表四。

    2012年9月21日,台湾地区"行政院"卫生署发布署授食字第 1011302743 号令,修正发布"残留农药安全容许量标准"第3条条文的附表一及第6条条文的附表四。
    
    第 3 条    禽畜水产品除外之食品中农药残留量应符合残留农药安全容许量标准表,详如附表一。该表中未列者,除另订有进口容许量者外,均不得检出。
   
    附表一-   残留农药安全容许量标准表.pdf

    
    第 6 条    残留农药安全容许量标准表中之作物分类详如附表四。
   
    附表四-   残留农药安全容许量标准表中农作物类农产品之分类表.pdf
日期:2012-09-29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