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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进口食品农药残留标准申请指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2-03-05 08:42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343 原文:
核心提示:为了加强韩国食品的残留农药安全管理,2月21日,韩国举办了农药残留许可标准修改事项说明会,针对韩国食品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新设及修改内容进行说明,主要参会对象有食品企业、农药企业等。会议中对进口食品农药残留标准的申请和进口食品的农药残留不合格现状进行了说明。
  食品伙伴网讯 为了加强韩国食品的残留农药安全管理,2月21日,韩国举办了农药残留许可标准修改事项说明会,针对韩国食品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的新设及修改内容进行说明,主要参会对象有食品企业、农药企业等。会议中对进口食品农药残留标准的申请和进口食品的农药残留不合格现状进行了说明。
 
  一、韩国进口食品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申请相关事项
 
  韩国《食品卫生法》第 7-3 条中规定:拟申请制定进口食品的农药、兽药残留限量许可标准者,可以向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制定标准。《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第5-2条中规定了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电子文件),具体如下:
 
  a. 农药或兽药的毒性相关资料及其概要
 
  b. 农药或兽药的食品残留相关资料及其概要
 
  c. 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的残留许可标准资料及残留许可标准的设定相关资料
 
  d. 出口国残留许可标准相关资料及残留许可标准设定的相关资料
 
  e. 出口国的农药或兽药的标准产品
 
  2022年,在该制度下进口食品向韩国申请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时的具体变化点如下:
 
  l 与暂定标准(《食品法典》中标记有“T”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废止无关的农药可申请进口标准
 
  √在必要情况下,申请前进行提前研讨,韩国食药部为食品公司提供咨询。
 
  l 根据韩国《食品法典》从今年开始提交韩文、英文摘要
 
  l 申请境外评估报告代替残留资料时的注意事项
 
  √不仅要确认农药的使用方法,还要确认残留试验结果的标准(MRL或Tolerance)设定报告。
 
  l 必须按照韩国《食品法典》【附表7】食品中农药及兽药残留许可限量标准设定指南中的安全性评估提交资料和协议格式提交文件。
 
  l 引入急性暴露评估(在韩国国内外注册的农药均适用)
 
  √考虑在短时间内过量食用某些特定食物的人群。
 
  √确认是否超过急性毒性参考剂量(ARfD)。
 
  二、韩国进口食品的农药残留不合格现状
 
  2021年,韩国进口农产品管理现状具体如下:
 
  l 不合格率较实施肯定列表制度(PLS)之前有所增加,与2020年相比也有所增加
 
  <1~12月同一时期中进口农产品的不合格率>
 
  (2018年)0.6%→(2019年)0.9%→(2020年)0.8%→(2021年)1.0%
 
  l 不合格农药成分
 
  √共计60种农药,同时有3种以上农药不合格的产品大部分为香辛植物。
 
  <不合格农药排名、件数>
 
  (1)多菌灵、啶虫脒(14件)
 
  (2)毒死蜱、噻虫嗪(10件)
 
  (3)苯醚甲环唑(8件)
 
  l 不合格农产品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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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不合格数量前5位的农产品为胡萝卜、西兰花、刺芹、枯茗(孜然)籽、荔枝。
 
  小结:目前,韩国高度关注进口食品、农产品的安全并通过各种方法加大了进口食品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监管力度,但仍有众多输韩企业不了解韩国对于进口食品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监管制度,希望食品伙伴网此次整理的韩国进口食品农药残留标准申请指南,能为输韩企业提供帮助,便于我国输韩企业更清晰、更深入地了解韩国进口食品的农药残留监管内容等。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

日期:2022-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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