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据欧盟网站消息,2月9日欧盟委员会发布(EU) No 107/2012号法规,修订(EU) No 37/2010中涉及到盐酸奥替尼啶(octenidine dihydrochloride)在动物源食品中最大残留限量相关的内容。
欧盟委员会认为,盐酸奥替尼啶用于产肉哺乳动物皮肤时,没有必要制定其最大残留限量。新法规将自公布3日后生效。
原文链接:<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OJ:L:2012:036:0025:0026:EN: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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