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据澳大利亚检验检疫局(AQIS)消息,近日该局发布公共检疫警告(PQA0780),修订了进口生虾仁的复检要求。
最新要求规定,进口商需在14天内(自收到实验室检测结果之日起)提出对白斑病毒以及黄头病毒样本的复检要求,超过这个期限,样品将被销毁,相关批次的产品将被退回或者销毁。
另外,检验部门将不再抽取剩余货物样本(供复检)。进口商需承担白斑病毒、黄头病毒检测以及复检的费用。
原文链接:<http://www.aqis.gov.au/icon32/asp/ex_topiccontent.asp?TopicType=Quarantine+Alert&TopicID=24401>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