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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修订部分非商业性食品的进口条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1-12-20 09:57 来源:食品伙伴网  浏览:435 原文:
核心提示:食品伙伴网讯 据澳大利亚检验检疫局(AQIS)消息,2011年11月25日该局发布公共检疫警告(PQA0772),通报了针对部分非商业性食品的进口条件。

    食品伙伴网讯 据澳大利亚检验检疫局(AQIS)消息,2011年11月25日该局发布公共检疫警告(PQA0772),通报了针对部分非商业性食品的进口条件。最新公共检疫警告是对检疫通报1998年做出的修订。

    该局表示,如果个人托运以下非商业性货物,只要满足所有的进口条件(ICON)要求便不需要进口许可,这些货物包括:

      .鸡蛋面以及加蛋通心粉

      .含有可见鸡蛋块或者肉块的面条以及通心粉

      .小袋速溶咖啡(或固体饮料)例如三合一咖啡

      .猪皮或猪油渣

      .密封于树脂中的牲畜与无脊椎动物

      .再次进口至澳大利亚的商品(在澳大利亚经商业化生产以及包装的产品)

    原文链接:<http://www.aqis.gov.au/icon32/asp/ex_topiccontent.asp?TopicType=Quarantine+Alert&TopicID=24345>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

日期:201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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