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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食品安全必须依法从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1-09-05 09:15 来源:中国信息报 作者: 李斌    浏览:294 原文:
核心提示: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接二连三地发生,使得当前"食品安全"已经成为社会关注度颇高的词汇,并成为人们最关注的热点话题。在去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各类投诉中,涉及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占到六成以上,远远超过其他各类投诉。

    目前,我国在食品安全方面还存在着诸多问题,食品安全事故屡禁不止。究其原因,表面看是生产与监管两个环节存在着一系列问题,而深层次原因则在于食品行业中一直存在着质量和产量、效率与安全之间的深刻矛盾。

    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接二连三地发生,使得当前"食品安全"已经成为社会关注度颇高的词汇,并成为人们最关注的热点话题。在去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的各类投诉中,涉及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占到六成以上,远远超过其他各类投诉。

    食品产量大幅提高但监管跟不上

    从监管环节来看,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的背后,监管力量薄弱以及"监管被动化"是部分企业有恃无恐"钻空子"的重要原因。据有关专家介绍,目前,我国一些地方食品行业的监管存在"有标准,没检测"的情况。这不但让相关的食品标准和规定处于虚置状态,也让监管人员无处下手,从而给不法商贩提供了投机取巧、制假贩假的空子,导致或加剧了食品的乱象。在一些地方的食品批发市场由于缺乏有效的安全检验手段和质量控制措施,甚至成为假冒伪劣食品以及过期变质食品的集散地。

    由于监管部门力量的不足,一些地方还存在着"监管被动化"的现象,比如,今年深陷"瘦肉精"丑闻的双汇火腿在"无痛复出"之后,近期再次被爆出多起"质量门".这种长期漠视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却依然能逍遥于相关部门的监管之外,当地监管主动性的缺失显然难辞其咎。再比如2008年发生的"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在经过我国严厉打击之后,去年以来,全国多个地区又发现了三聚氰胺超标的乳制品。这些"死灰复燃"的奶粉或原料,正是当年"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发生后被少数不法厂商藏匿起来的存货。而在当年的查处过程中,这些问题奶粉就已被要求全部销毁。但一些不法商家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敢于囤积,致使三聚氰胺奶粉重新出现,表面上看是少数不法厂商见利忘义的行为,其实质则暴露出当地有关部门监管不严的管理缺陷。

    如果说,正是由于生产与监管方面存在的上述问题,使得当前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繁出现。但是透过现象看本质,食品安全问题多发的深层次原因还在于食品行业中一直存在着质量和产量、效率与安全之间的深刻矛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类食品的产量都有了大幅提高。与1978年相比,2009年的粮食产量增长了74.2%,副食品的增产则更为迅速,2009年肉类产量达到7500万吨,比1978年增长了近9倍。这一成就是在我国耕地30余年来净减少了1200万公顷的背景下取得的,说明我国食品的生产效率有了大幅的提高。但如前所述,食品产量的快速增加可能会带来质量方面的问题。以乳品业为例,当年"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发生后,有媒体曾统计了这样一组对比数据:1998年至2008年,中国乳制品产量从60万吨增加到1622万吨,增长近28倍;但奶牛存栏数仅从1998年的439.7万头增加到2008年的1387.9万头,只增长了3倍多。虽然乳制品产量的增加还有进口原料增加、技术进步等因素,但这也说明了,在原料供应不足的情况下,食品行业生产如果扩张过快,则很可能会威胁食品的质量与安全。

    据前年全国人大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显示,目前,全国具有食品相关检验能力的技术机构近7000家,从业总人数达15.04万,但却分别隶属于卫生、农业、质检、粮食、食品药品监管、环保等部门。该报告指出,从整体上看,中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仍处于起步阶段,技术力量比较薄弱,因此,我国急需加快推进食品安全检验检测等方面的工作。

    重视不够 法律法规滞后

    目前,我国的人口数量和食品需求量都还在继续增长,需要进一步增加食品生产。但另一方面,基于目前的食品安全形势,食品质量也亟待进一步提高。从生产技术角度看,为提高食品质量,就需限制农药、化肥、激素及各种添加剂的滥用,但这很可能将引起产量的下降,因而两个目标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矛盾。如果要同时提高食品的质量和产量、效率与安全,则必须在技术体系层面对食品生产进行彻底的改进,而这需要通过加大对农业和食品产业的投入才能实现。

    在我国,由于过去在食品领域面临的主要问题一直是短缺,食品安全问题并未受到足够的重视。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增强,解决了温饱问题的国人如今对于食品的要求不仅在于吃饱,更在于吃好,吃健康。但是面对民众需求的这么大的转变,我国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却显得有些滞后。虽然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围绕食品卫生法制定了一系列有关食品安全的政策法律规范,但不论是这些规范本身还是规范的执行,都存在着一系列问题。近年食品安全事件接连发生,便暴露出我国在食品工业的发展规划上、在产业链的形成上、在质量的安全和质量的监管上、在企业的自律和企业的诚信体系上存在很多不足。

    加强监管要落到实处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一定程度上,甚至会影响到社会稳定。近年来,我国出台了《食品安全法》,成立了食品质量安全委员会,从法律政策、组织结构上明确了食品安全的监管体制,划分了各部门具体的监管职责:农业部门负责食用农产品的监管;质检、工商、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分别负责食品的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的监管。有关专家分析说,这种以分段监管为主、多部门分段监管的体制,旨在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监管,是深入到生产的内部环节中进行,而不仅仅是事前许可、事后抽检,显示了我国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

    去年9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正式对外公布了《关于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始终把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摆在突出位置,始终保持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对于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分子,不仅要坚决依法严惩,而且要从严控制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分子适用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旗帜鲜明地表明了我国对于食品安全犯罪依法从严、毫不手软的态度。

    不过,最重要的还是执行力度。只有真正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才会有效扼制当前食品安全高发的情况,也才会让世人对今后的食品安全抱有更多信心!

日期:2011-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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