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编辑同志,您好!近期,瘦肉精、染色馒头、假牛肉不断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再次成为舆论关注焦点,令人担忧。请问,其他国家和地区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有什么经验?
湖南读者:叶新城
叶新城同志:
您好!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健康,也是一个全球性难题。在世界许多国家,食品安全事故也时常发生。长期以来,世界各国都在积极探索如何对食品安全进行更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一些国家和地区在这方面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
第一,成立专门的部门监管食品安全问题。可以说,监管主体的清晰管理是一些国家在长期的实践中总结出的重要经验。例如,美国政府1998年成立了"总统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来协调全国的食品安全工作。英国政府于2000年成立了食品标准局,该局是不隶属于任何政府部门的独立监督机构,负责食品安全总体监管和制定各种标准,每年向国会提交工作报告。为理顺食品安全管理机制,俄罗斯于2004年3月在卫生和社会发展部下设立联邦消费者权益和公民平安保护监督局,将俄罗斯境内食品贸易、质量监督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交由该局集中负责。这一机构的成立对于集中行政资源、监控食品质量和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
第二,为每份食品"建档案",严格监测食品生产和销售的各个环节。面对不断出现的食品安全危机,欧盟于2002年首次对食品生产提出了"可溯性"概念,以法规形式对食品、饲料等关系公众健康的产品强制实行从生产、加工到流通等各阶段的溯源制度。2006年,欧盟推行从"农场到餐桌"的全程控制管理,对各个生产环节提出了更为具体、明确的要求。在法国,由于近些年来疯牛病、二恶英污染、禽流感、口蹄疫等与食品安全相关的问题不断出现,促使法国从食品供应的源头开始实行严格的监控措施。供食用的牲畜如牛、羊、猪都挂有识别标签,并由网络计算机系统追踪监测。屠宰场还要保留这些牲畜的详细资料,并标定被宰杀牲畜的来源。肉制品上市要携带"身份证",标明其来源和去向。"食品溯源制度"也是日本政府目前正在大力推广的一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的是对每一件产品建立生产、加工、流通所有环节的"履历",将其产地、农药使用情况等进行记录。一旦出现问题,通过记录就能够迅速找到原因。
第三,出狠招重罚食品造假。由于近年来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出现,各国为此都加大了惩罚力度。在英国,违反食品安全法规者,不仅要对受害者做出民事赔偿,还要视其违法情节轻重承受相应的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责任。例如,《食品安全法》对一般违法行为处以5000英镑以下罚款或3个月以内监禁;对出售不达标食品或有损消费者健康的食品者,处以最高2万英镑罚款或6个月以内监禁;对违法后果十分严重者,处以无上限罚款或两年以内监禁。2004年6月,韩国曝出了"垃圾饺子"风波。事件曝光后,韩国修改了原有的《食品卫生法》,规定故意制造、销售劣质食品的人员将被处以一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国民健康产生严重影响的,有关责任人将被处以三年以上有期徒刑。而一旦因制造或销售有害食品被判刑者,10年内将被禁止在《食品卫生法》所管辖的领域从事经营活动。另外,还附以高额罚款。
第四,不断完善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是有效实施食品安全监管的基础。美国建立了涵盖所有食品类别和食品链各环节的法律法规体系,为制定监管政策、检测标准以及质量认证等工作提供了依据。同时,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食品安全方面新问题的不断出现,美国政府十分重视对已有法律法规进行及时修正,动态调整。如,2009年1月,美国花生公司布莱克利工厂生产的花生酱被沙门氏菌污染,导致9人死亡,震惊全美。事件发生后,美国相继通过了几经修改的《2009年消费品安全改进法》和《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