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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事件频发 监管被指不堪一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11-04-20 14:46 来源:半月谈  浏览:605  原文:
核心提示:长久以来,食品安全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事故一次次刺激着国人本已脆弱的神经。2011年1月,《小康》杂志发布的年度消费者食品安全信心报告显示,近七成公众对食品"没有安全感".近日,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的曝光,再一次将食品安全这一严峻课题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编者按:网上流传过这样一个段子:日本核辐射事件发生后,中国人民表示毫无压力。因为吃着苏丹红、毒奶粉、地沟油、瘦肉精长大的中国人民早已百毒不侵,区区辐射无足挂齿。看似无厘头的调侃背后,折射出的却是国人对于我国食品安全现状的强烈不安与不满。

    4月1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说,近年来相继发生"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彩色馒头"等事件,这些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

    "很惭愧啊,刚吃饱,就出现了食品安全的问题。"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参加两会山东代表团审议,提到食品安全问题时连称"惭愧".他表示,"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将是长期的,日常生活食品的保障能否做到像奥运会、世博会、亚运会一样,这个问题值得研究".

    正是面临食品安全问题层出不穷的困境,才有了王岐山副总理的"惭愧"之言。"民以食为天",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食品安全,任何人也"伤不起".

    长久以来,食品安全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事故一次次刺激着国人本已脆弱的神经。2011年1月,《小康》杂志发布的年度消费者食品安全信心报告显示,近七成公众对食品"没有安全感".近日,一系列食品安全问题的曝光,再一次将食品安全这一严峻课题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

    4月11日,上海超市曝"染色馒头"事件,第二天,该市启动了全市范围内的"馒头大检查".随后,内蒙古、天津、山东、江苏、浙江等地的多个城市都展开了针对馒头市场的专项整治。

    类似的"彻查风暴"已经屡见不鲜。每当媒体曝光一地的问题食品后,当地政府主要领导就会立即做出严厉批示,立即成立由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监管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着手调查,肇事企业也很快会得到处理,事态就这样毫无悬念地得到平息。但是,按下葫芦浮起瓢,"三聚氰胺"问题解决了,"瘦肉精"事件又爆发了,"染色馒头"事件解决了,鱼肉注水银又出现了。这种救火式的处理方式,总是无法彻底解决中国的食品安全问题,问题到底出在哪儿呢?

    在我国,食品安全隐患主要是人为污染和"添加泛滥",形势复杂严峻。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政府部门监管不到位,食品产业发展方式落后,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程度不高,生产源头分散,政府监管难。

    我国食品生产加工单位44.8万家,其中80%为10人以下的小企业、小作坊;食品经营主体约323万家,有证餐饮单位约210万家,无证照的小作坊、小摊贩和小餐饮更是难以计数。农业生产更为分散,种植养殖环节还主要依靠2亿多农民散户生产,食品安全监管对象点多面广,小、散、乱的特点突出。

    三聚氰胺事件就是食品产业落后生产发展方式的客观反映。事件发生时,全国有乳制品生产企业1500多家、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40多家、奶站20393个,奶牛规模化养殖率仅19.8%,市场集中度过低。企业缺乏规模直接导致恶性竞争,忽视奶源基地建设,促发奶源大战,给部分唯利是图的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另外,许多食品安全问题源自行业"潜规则".上海有关监管机构就透露,超市把临近保质期的食品退还给生产商,过期食品被生产企业重新作为原料进行再加工,此乃行业"潜规则"--既已明知是行业"潜规则",监管机构如何能多年视而不见?食品安全事件频发,无良企业自然难逃其咎,但行政监管缺失与混乱才是根源,甚或如"瘦肉精"事件中,某些监管者与不法企业、商家结成利益同盟、监守自盗,几令食品安全防线沦陷。

    行政监管积弊不除,食品安全的承诺即是一句空话。而行政体制内积弊是不可能依靠自查、自检就可以破解的,需要来自外界强有力的监督和问责。上海"染色馒头"事件发生后,无良生产企业迅速被吊销了食品生产许可证,公司法人代表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公安部门依法刑事拘留,但对监管机构的司法问责将何时启动呢?渴求食品安全的消费者,同样期待司法之剑挥向这些领域,追问这本应确保公民安全的"最后防线"是如何崩塌的。

    食品安全监管何时不再"马后炮"?

    监管不严导致食品安全事件频发,这已成为社会共识。如果没有央视的报道,我们很难想象,法规严密的食品安全监管,在现实中竟如此不堪一击。从近期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中,暴露出的"马后炮"监管并不少,典型地反映了当地监管部门的严重失职。

    俗话说,水至清则无鱼。食品监管部门如果认真履职,抓好日常监管,食品安全事件减少了,他们等于自断"创收"财路。食品安全乱象丛生,屡屡查处罚款,正是他们希望发生的。而且,食品安全越是危机,他们"创收"的"钱景"越是喜人。

    食品安全监管中的"放水养鱼"、养虎为患现象,深挖下去就会发现:一是食品监管部门分配机制有病。"以罚养人"的二次分配原则是极端错误的,只会造成越罚越乱恶性循环。二是安全事件查处机制有病。直指事件肇事者而放纵监管者,只会形成问责缺位。

    每次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后,监管部门"理直气壮"地把矛头指向肇事者,但监管部门和监管人员的失职却易被忽视。"这种现象一定要杜绝,监管部门也不能免责。"山东大学社会问题研究专家马广海说。

    "在信息化高度发达和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高度关注的今天,食品安全监管一旦不及时,极易导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所以强化监管是重要的突破口。"舆情问题专家、天津社科院研究员陈月生等专家认为,应从问责"查处比曝光慢半拍"现象入手,铁腕查处失职渎职、以权谋私、执法腐败、部门牟利等行为。专家建议,按照查获情况重奖举报者,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力量,让不良分子无藏身之地,从而净化食品市场。

    遏止食品安全监管的"放水养鱼"怪象,在于废除罚没分成制度。所有执法罚没,一律上缴国家财政。食品监管人员工资,应由政府财政全额列入年度预算。凡发生食品安全事件,首查监管部门的失责和不作为,并与肇事单位处罚连座。只有这样抓住食品安全危机的"病根",才能"药到病除".

    不得不承认的是,我国现有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有不少优点,但在应对日趋复杂的食品安全事故时仍需完善,改革势在必行。

    首先,要强化源头管控,奠定安全基础。安全、放心的食品是种出来、生产加工出来的,不是监管、检测出来的。要逐项落实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储藏、运输、销售、消费等过程中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对"农田到餐桌"各环节食品安全实施严格管控,从源头上消除不安全隐患,奠定食品安全基础。

    其次,要完善体制机制,整合监管机构。尽快完善《食品安全法》相关配套法规规章,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力度,有效解决政出多门、职责不清和相互推诿的分段监管弊端,整合监管机构,消除管控死角,实现无缝对接。加快食品安全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尽快形成上下联动的监管体制机制,全面提高监管效能。

    再次,助推舆论监督,促进社会和谐。食品安全事关众生,食品安全信息应当客观真实、透明公开、接受社会方方面面的监督,保障公众对食品安全的知情权,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行地方保护,甚至怂恿不法企业"制假售假",最终,赚"黑心钱"者锒铛入狱不说,给无辜百姓带来的是难以忍受的摧残!给政府公信造成的是无法估量的侵害!"三鹿奶粉"事件,2200万患儿接受检查,报告患儿30万,5万人住院治疗,这一活生生的事例带给我们的是天大的民生之痛!

    地方不遗余力力求确保食品安全

    近来,各地出台的一系列食品安全措施,显示了地方保障食品安全的决心。

    3月21日,从西安市政府常务会获悉,从即日起,西安市将用半年时间,开展一次全面食品安全检查活动,确保世园会期间西安市特别是园区不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近年来,西安市各职能部门围绕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畜牧屠宰等重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全市食品安全和农产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西安市要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质量安全,同时要加大对食品安全现状、食品安全工作存在问题的调研,逐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加大对市场的监管力度,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让市民吃得放心。

    3月30日,记者从重庆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季"启动会上获悉,从4月1日到6月底,重庆市将集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全市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此次行动将加强重点环节监管,将食品安全监管的关口前移,同时把好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服务和食品进出口等关口,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覆盖。

    据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行动将重点对乳制品、食用油、肉制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酒类等行业领域进行综合治理,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及餐具清洗消毒等方面的监管。

    此外,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是食品安全监管的薄弱环节,此次行动还将进一步充实对农村筵席的安全监管力度,严防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为了能让辽宁省人民挎上更安全的"菜篮子",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对辽宁省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这是2009年食品安全法颁布以来,省人大常委会第二次组织开展对该法的执法检查。

    4月12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召开会议,正式启动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在当天上午和13日下午,省卫生厅、省农村经济委员会、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别就辽宁省食品安全法贯彻实施的有关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进行了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仲跻权、朱绍毅、佟志武出席会议。

    根据安排,执法检查组将分为3个小组,赴沈阳、抚顺、丹东、阜新、朝阳及盘锦6市开展检查。此次检查将突出6个方面: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情况;配套法规体系、规章制度建设情况;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情况;风险监测、评估体系和标准体系建设情况;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情况及依法开展食品安全源头治理情况。

日期:2011-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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