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食品伙伴网跟踪研究美国食品安全的网友李和平综合美国食品安全监管各相关网站报道,历经波折美国将出台重要食品安全修正法案,并对我国输美食品企业产生重要影响。本文仅代表网友个人观点,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食品伙伴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文章内容仅供参考,本文如需转载需经食品伙伴网许可并保留原始链接。
美国东部时间2010年3月18日,美国参议院健康教育劳动保障部(HELP)委会员完成、并通过针对美国主要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食品药品管理局(FDA)食品安全管理授权修改的《食品现代化法》(S510)议案听证讨论,最终扫清该食品安全修正法案成为美国食品安全补充法律的主要障碍。近年来,美国国内重大事件食品安全频频发生,引起了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管理有效性的怀疑。食品安全修正法案将对已实施70年的《食品药品化妆品法》(FDCA)进行一次彻底修改。民主党参议员哈肯(Harkin)说:该议案中明确了预防控制措施对改善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同时强调了加强监管、改善食品安全事件应激反应能力、提高对进口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性。参议院议员杜宾(Durbin)在评价该议案时也强调:该议案是加强美国食品安全的一个重要步骤。共和党议员罗萨•迪劳若(Rosa Delauro)分析说,美国国会将在2010年批准旨在对现有食品安全制度进行彻底修改的食品安全法案。另外,罗萨对路通社说:“我对通过食品安全修正法案充满信心,该法案将在年内得到总统批准。”她还举例说,“美国现行的食品安全管理的确存在问题,假如火腿肠中胡椒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就会涉及两个食品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美国农业部负责肉类的安全管理、卫生部所属的食品药品管理局(FDA)负责胡椒的安全管理。如何解决食品安全管理过程中出现的管理责任冲突问题?食品安全修正法案需要解决相关问题。”
美国已成为我国最大的医药产品出口国和第二大食品出口国。面对美国食品安全立法变化的趋势和形势,国内相关出口工作应积极做好准备,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该修正法案涉及到进口食品的主要内容有:美国进口商要确认国外出口商及出口食品的安全;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可以向高风险食品索要相关证书;对于不能提交相关证书的进口食品或拒绝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检查人员检查的国外设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将拒绝其货物入境;在该法案授权下,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将对高风险企业进行年检及每4年进行一次检查;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将拥有对问题食品进行强制召回的权力;并拥有对掺假或错误标示食品进行扣留的权力。
同时,美国政府已于2009年12月成立了专门针对进口食品安全的新管理机构:进口贸易对象分析中心(The Import Safety Commercial Targeting and Analysis Center:CTAC)。该部门直接隶属于管辖处理恐怖事件及犯罪事件的美国国土安全部(Department of Homeland and Security :DHS),体现了美国政府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和彻底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的决心。
参考资料
1. http://www.foodqualitynews.com/Legislation/US-food-safety-bill-enters-final-lap
2. http://www.foodproductiondaily.com/Quality-Safety/US-sets-up-food-import-safety-hub
4. http://www.foodnavigator-usa.com/Legislation/Senate-panel-approves-food-safety-bill
5. http://www.foodnavigator-usa.com/Legislation/Lawmaker-confident-US-food-safety-law-will-pass-in-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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