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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七大机制 确保公众食品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09-03-10 09:41 来源:河南日报 作者: 王晖    浏览:344  原文:
核心提示:《食品安全法》将从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又一个里程碑。全国政协常委、农工党河南省委主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高体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要贯彻实施好《食品安全法》,必须尽快建立健全七大食品安全工作机制。 一、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机制。

    《食品安全法》将从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又一个里程碑。全国政协常委、农工党河南省委主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高体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要贯彻实施好《食品安全法》,必须尽快建立健全七大食品安全工作机制。

    一、建立健全综合协调机制。尽快建立完善各级政府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食品安全委员会,构建“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

    二、建立健全监测评估机制。国务院和各省(区、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制,加强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对食品安全隐患和风险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防患于未然。

    三、建立健全科学监管机制。各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并根据食品安全隐患监测结果,及时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四、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各级政府要层层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切实加强监测预警系统、应急处置系统等方面的重点建设,保证应急工作有序开展、有效组织、高效运转。

    五、建立健全宣传教育机制。建议在全国设立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日,持续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全面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建立健全评议考核机制。建立科学评估指标体系,通过对重点食品暗访抽检、食品企业现场检查和消费者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进行全面评议考核。

    七、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通过问责追究促进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促进生产经营者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确保所生产经营食品的质量安全。

日期:2009-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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