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11日,韩国卫生福利家庭事务部发布保健功能食品法案修正案草案。草案修改保健功能食品法案,使其更易理解、以简单的方式解释该法案。草案详述有关商业人员与雇员的教育令(因卫生福利家庭事务部执行法规规定的原因,当商业人员及雇员无法提前接受教育时,他们可自该原因解决后当日起,3个月内接受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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