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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销毁不合格奶制品774吨 水泥窑焚烧液态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08-11-18 09:13 来源:中国质量报  浏览:276  原文:
核心提示:广州市食品安全办公室近日发布了全市统一销毁问题奶的最新情况。 据统计,广州已下架不合格奶制品123.59吨,预计将在11月18日前全部销毁。此外,部分乳企在穗共召回650.54吨液态奶,并作销毁处理。全市销毁不合格奶制品共774吨。市食安办建议,消费者购买了奶粉、液态

    广州市食品安全办公室近日发布了全市统一销毁“问题奶”的最新情况。

    据统计,广州已下架不合格奶制品123.59吨,预计将在11月18日前全部销毁。此外,部分乳企在穗共召回650.54吨液态奶,并作销毁处理。全市销毁不合格奶制品共774吨。市食安办建议,消费者购买了奶粉、液态奶后若不放心食用,不要丢弃,而应按要求把不合格乳制品退回商家。

    优酸乳饮料不属清查下架范围

    根据国家《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等规定说明:本次清查产品包括婴幼儿配方奶粉(婴幼儿配方奶粉、较大婴儿配方奶粉、幼儿配方奶粉)、普通奶粉和其他配方奶粉(全脂乳粉、脱脂乳粉、全脂加糖乳粉、调味乳粉、特殊配方乳粉、牛乳初粉)、液体乳(巴氏杀菌乳、高温杀菌乳、灭菌乳、酸乳)。含乳饮料属于饮料范畴,不属于本次清查的产品范围。

    下架封存123.59吨。

    查封不合格奶粉71.99吨。

    查封不合格的液态奶51.6吨。

    (这部分不合格乳制品正在有关部门全程监控下分批销毁。)

    销毁办法

    除之前填埋、高温焚烧等方法外,新试验成功的“水泥窑焚烧液态奶”方法已从11月11日起启动。

    预计全部销毁工作11月18日前全部完成。

    召回650.54吨

    经召回检验合格的,必须加贴“经检验符合三聚氰胺限量值规定”标识方可重新销售;

    不合格的必须全部销毁。

    目前,一些企业在广州召回产品的工作已完成,共召回650.54吨液态奶。

    相关企业表示,不再对召回的产品检验,实行全部销毁。

 

日期:2008-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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