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1号,我国开始实施塑料袋有偿使用,各地根据实际情况,每个塑料袋的售价从1毛钱到5毛钱不等。对消费者来说,原来白送的塑料袋要交钱了,对商家来说,原来要贴本的塑料袋反倒可以赚钱了。现在不少人开始有了这样的疑问:塑料袋的收益到底该归谁所有?
记者随机走访了上海几家大型超市,在家乐福了解到,限塑令前,他们每家超市每天的塑料袋用量在两到三万只之间,也就是说,超市白送塑料袋的成本要近2000元。而现在,每家店每天大约销售900只塑料袋,销售额在160元左右,还能赢利几十元钱。不过商家对此却不以为然。
家乐福上海区公关经理 李经
我想没有任何一家超市会愿意用塑料袋来赚钱 首先这个利润基本上是很低 不会有很多利润 没有人会想到用这个去赚钱
不过,也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国家发布限塑令,目的是为了促进环保,所以这部分的盈利应该归还于环保。
上海建纬律师事务所律师 谢贤林
限塑令推行以后 最终来承担这个(环保)成本的是我们普通消费者 而厂商以及商品零售场所他们并没有承担这样的成本 相反他们还可以用限塑令来挖掘新的赢利途径 我们认为 这是有失公平的
上海得勤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华
我们现在的商家把塑料袋作为自己的营业收入 对环保的促进作用还不够强烈 是否可以考虑将商家出售塑料袋的收入 部分或者全部地作为环保基金
落实环保需细化制度
不过,超市卖场也觉得自己挺冤枉的,他们说,即使超市想把这笔费用回归于环保事业,也无路可寻。目前,世界上已经有不少国家实行塑料袋有偿使用,他们是怎么解决这个问题的呢?
荷兰比利时等国家向消费者收取的塑料袋费用中,除成本外,大部分作为环保税上交了国家,肯尼亚政府则对塑料袋征收120%的高额消费税。还有的国家在塑料袋回收方面形成了一套体系,消费者可随时退还或以旧换新;有的国家消费者自带购物袋还可获得奖励或用于抵扣个人税款等。此前,上海市相关环保机构也曾就此问题召开过专门的研讨会,法律界人士建议,应该为限塑令制订配套的法规细则,明确这部分收益的归属和使用,做到取之于环保,用之于环保。
上海市律师协会环境与资源法研究委员会主任 岳文辉
可以在上海环境保护的条例中加入相关条款 那它在立法上就有强制力了 而且政府和司法部门可以贯穿在整个立法 执法的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