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6日,美国宣布收到一份申请,要求对以下作物内/表除草剂吡草醚( pyraflufen-ethyl)的残留制定限量:大豆草料:0.05 ppm; 大豆干草:0.1 ppm; 青草料作物17组:1.0 ppm; 及干草料作物17组:1.2 ppm。
该通知以后是否会形成法规措施,尚不肯定。有关评议务必于2007年7月27日或之前提交,提交时可注明文案号:EPA-HQ-OPP-2007-0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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