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11日,阿尔巴尼亚农业食品消费者保护部发布部令,针对捷克出现的禽流感提出了一些保护措施:除部级二次令规定外,无论产地来源,禁止进口所有活禽类(家养及野生)、一日龄家禽,观赏禽类,种蛋和人类消费蛋、活禽精液(家养及野生禽类)、家养及野生禽类肉及用于家禽饲料或工农业使用的家禽产品、未经热处理的家禽病原材料及生物产品。
该文件已于2007年6月25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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