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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开娃哈哈非合资公司造假迷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07-07-16 11:10 来源:糖酒快讯  浏览:1205  原文:
核心提示:从2005年到2007年,由宗庆后控股的杭州萧山宏盛食品有限公司与荣辉投资合作,分别在安徽巢湖、合肥与河南新乡成立了三家娃哈哈非合资企业,巢湖娃哈哈昌盛饮料有限公司(下称巢湖昌盛)、合肥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原名合肥娃哈哈昌盛饮料有限公司,下称合肥昌盛)、新乡娃


    从2005年到2007年,由宗庆后控股的杭州萧山宏盛食品有限公司与荣辉投资合作,分别在安徽巢湖、合肥与河南新乡成立了三家娃哈哈非合资企业,巢湖娃哈哈昌盛饮料有限公司(下称“巢湖昌盛”)、合肥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原名合肥娃哈哈昌盛饮料有限公司,下称“合肥昌盛”)、新乡娃哈哈昌盛饮料有限公司(下称“新乡昌盛”)。

    三家企业的注册资本都在500万~800万元,总投资额都在千万元以上。

    宾汉麦卡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东告诉记者,美国诉讼行为会产生怎样的影响,也还有待对企业的实际经营行为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取证,而荣辉投资与其他离岸公司有何关系,还涉及到哪些人等问题也都在调查中。

    “由于刚刚立案不久,在美国司法程序下的正式调查才刚刚开始,还未完全展开。目前已经确定的离岸公司已经超过10家。”陈东说。

    根据三家公司的工商资料显示,这几家公司都是位于当地的经济开发区内,比如居巢区民营经济园、合肥高新区和新乡开发区。而在巢湖和新乡,也都分别建有类似名称的娃哈哈与达能的合资企业,比如“巢湖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下称“巢湖娃哈哈”),而巢湖昌盛的办公地点也正是在巢湖娃哈哈同一办公楼;而新乡昌盛的办公地点则是由“新乡娃哈哈方便食品有限公司”(下称“新乡娃哈哈”)无偿提供,场地1000平方米,期限50年,在新乡娃哈哈出具的无偿提供证明中,其还承诺,“若发生纠纷,由我司全权负责”。

    一位法律界人士表示,地方经济开发区往往都会有很多税收等政策上的扶持,尤其是对于外商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无非有两个优势,一是税收政策,二是境外上市更灵活。

    合肥高新区一位负责招商的人士向记者表示,该区确实针对外商投资企业有些扶持政策,但是对娃哈哈非合资企业可能涉嫌“外商”资料作假一事完全不知情。

    巢湖市商务局有关人士则在记者询问后表示,巢湖昌盛是经过合法程序审批而成立的,至于其外商投资企业存在造假行为,他暂时无法作出回答,也并不知情。

    截至发稿,记者尚未联系上新乡市外商投资管理局。

    根据记者掌握的材料,三个公司的成立文件中,都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萨摩亚大使馆领事部的一份认证书,证明萨摩亚注册公司文件上的摩萨亚最高法院的印章和该法院法官的名字均属实。文书内容由出文机构负责。

    此外,宗庆后也曾对该三个公司所在的地方政府管理部门做过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为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记者在荣辉公司成立的摩萨亚文件和巢湖昌盛等三家公司的合资文件中看到,陈仲华的签名多是一个固定的印章,印章中有荣辉投资的Logo,也有陈仲华的签名。但是陈仲华说,他直到今年7月6日才第一次在这些文件中看到这个印章,他也从来没有持有过荣辉投资的印章。

日期:2007-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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