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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修订致敏食品产品包装标签条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04-07-01 00:00  浏览:955  原文:

                     
欧盟通过一项决定,食品标签必须列明多类致敏成份。该指令还列出12种可引起过敏反应的食品成份,这
些成份必须在食品标签列明,包括含麸质谷物、鱼、甲壳动物、蛋、花生、大豆、奶及奶类产品(包括乳糖)、
果仁、芹菜、芥末、芝麻及亚硫酸盐。
欧盟已公布了第2003/89/EC号指令,要求成员国从2005年11月25日起禁止销售不符合标签规定的产品。
根据这项指令,食品销售商须在产品标签上列出所有成份。
             

日期:2004-07-01
 
 地区: 国外 欧盟
 行业: 进出口
 标签: 包装 标签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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