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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林将对兽药实施更严格的监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4-10-24 09:09 来源:商务部  浏览:84 原文:
核心提示:据每日论坛报10月21日报道,市政和农业部部长颁布了一项新法令,规范家禽和食用动物行业兽药的进口、分销和使用。
   据每日论坛报10月21日报道,市政和农业部部长颁布了一项新法令,规范家禽和食用动物行业兽药的进口、分销和使用。
  
  该法令禁止家禽和食用动物行业实体进口、分销和使用某些兽药。该禁令特别包括促生长抗生素和抗菌剂。
  
  指定兽药的使用和分销将受到多项限制和控制。至关重要的是,该法令规定,只有凭巴林执业兽医开具的处方才能配发兽药。
  
  处方必须清楚注明兽医姓名、地址、签名和开具日期。此外,兽医药房必须保存详细登记簿,记录收到和分发的兽药数量。
  
  该登记簿必须包括开具处方的兽医的姓名和配药日期。药房必须保留处方一年,从配药之日起,并附有药剂师的认可。
  
  该法令第五条规定,违反其规定的行为将受到海合会(GCC)国家2014年第(19)号兽药法规定的处罚。新法规旨在加强巴林的食品安全和动物健康。
日期:2024-10-24
 
 地区:
 行业: 畜禽肉品 进出口
 标签: 进口 家禽 监管 农业部 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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