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修订适用范围,增加“确保食品供应的措施”;
(2)增加第7章“食品供应”,规定了应采取本章和《紧急状态法》规定的措施,以确保食品供应;
(3)须确保供应的食品种类包括谷物制品、面包、意大利面、肉类、牛奶等,规定了指定供应商和供应商的义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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