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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修订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残留限量标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4-09-24 13:51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浏览:139 原文:
核心提示:2024年9月20日,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ANVISA)通过政府公报发布IN No317号指令,修订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即IN No162号指令)。
   2024年9月20日,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ANVISA)通过政府公报发布IN No317号指令,修订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残留限量标准(即IN No162号指令)。具体内容为新增部分动物源性食品中盐酸罗伯尼丁等2种兽药的最大残留限量,部分限量见下表。该指令于公报发布之日起生效。

兽药名称

食品种类

制订最大残留量(μg/kg)

盐酸罗伯尼丁(Cloridrato De Robenidina)

鸡肉

200

鸡肝

800

鸡肾

350

鸡脂肪

1300

兔肉、兔脂肪

100

兔肝、兔肾

200

α-氨基马杜霉素(Maduramicina Alfa De Amonio)

其他禽类的肉

30

其他禽类的肝和脂肪

150

其他禽类的肾

100

  
  更多详情参见:https://antigo.anvisa.gov.br/documents/10181/6870061/IN_317_2024_.pdf/b92930b4-679d-47af-a479-e181977c94dc
日期: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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