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标签要求
根据马来西亚《饲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标签)规例2012》,所有已包装的饲料或饲料添加剂都应附具标签并包含以下内容:
l 产品的品牌名称;
l 原产国;
l 拟饲喂的动物种类和使用目的;
l 制造商的名称和地址,包括进口商、经销商和生产企业;
l 原料类型;
l 如果产品中含有猪肉或其衍生物或猪油,应以“含有(说明可能存在的猪肉、猪肉衍生物或猪油)”或其他等效表述说明饲料中含有上述原料,“含有”应使用大写“CONTAIN”;
l 营养成分;
l 抗生素的有效成分、含量水平及休药期;
l 激素含量;
l 其他化学品的有效成分;
l 净重;
l 生产日期;
l 保质期到期日(date of expiry)。
标签体现的上述信息应清楚、易读且持久。与我国饲料或宠物食品标签不同的是,进口到马来西亚的过程中,饲料或宠物食品标签不需要印刷或粘贴在拟进口、分销或储存的货物表面,而是保存在仓库或随货物托运即可。
02
抗生素、激素和其他化学物质的使用控制
与我国饲料和宠物食品最大的不同在于,马来西亚的饲料和宠物食品中允许使用抗生素、激素或其他化学物质,但在饲料中掺入任何抗生素、激素或其他化学物质,只能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水平。只有兽医开具处方用于治疗、控制或根除疾病,上述成分才可高于常规用量用法要求。不得持有基于马来西亚《饲料法》或基于根据《饲料法》制定的《马来西亚发布饲料(禁用抗生素、激素和其他化学品)(修订附表)条例 2023》中不允许添加的抗生素、激素或其他化学物质的饲料或饲料添加剂。
03
小结
马来西亚的饲料和宠物食品进口管理模式与我国有很大的不同,产品原料和添加剂也有一定的差异,国内企业如果想要将饲料和宠物食品出口到马来西亚,应对相关法规有深入细致的学习和了解。食品伙伴网饲料合规服务中心可以为企业提供饲料(含宠物食品)标法咨询服务以及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联系咨询。
相关阅读:马来西亚对进口饲料的监管概况(上)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