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进口对虾和对虾产品必须冷冻;
所有进口煮熟的虾和虾产品必须冷冻,并且在煮熟过程中产品最低核心温度应达到65℃;
只有经过澳大利亚官方评估认为不含十足类虹彩病毒等10种病原体的国家或地区,才允许向澳大利亚出口整只未煮熟(冷冻)虾。
该要求将于2023年10月30日起实施,届时将同步启用新版进口虾和虾产品健康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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