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条例(EU)2023/194附件I1B根据本条例的附件进行修订。(EU) 2023/194附件IB对斯瓦尔巴群岛水域等水域鳕鱼捕捞规定进行修订;修订国际水域中的格陵兰比目鱼捕捞规定;修订国际水域的红鱼(Sebastes spp.)表1和2规定。
(2)该条例应自其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之日起生效;应从2023年1月1日起适用。该条例的全部内容具有约末力,并直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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