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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修订氟磺胺草醚在部分产品中的残留限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3-05-10 11:12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泽夕    浏览:190  原文:
核心提示:据美国联邦公报消息,2023年5月9日,美国环保署发布2023-09819号条例,修订氟磺胺草醚(Fomesafen)在部分产品中的残留限量。
   食品伙伴网讯  据美国联邦公报消息,2023年5月9日,美国环保署发布2023-09819号条例,修订氟磺胺草醚(Fomesafen)在部分产品中的残留限量。
 
  美国环保署就其毒理性、饮食暴露量以及对婴幼儿的影响等方面进行了风险评估,最终得出结论认为,以下残留限量是安全的。拟修订内容如下:

商品

Parts per million(ppm)

矮生浆果,作物亚组13-07G,蔓越莓除外

0.02

棉花轧棉副产品

0.025

未除纤维的棉籽

0.025

鳞茎类蔬菜,作物组3-07

0.02

葫芦科蔬菜,作物组9

0.03

果实类蔬菜,作物组8-10

0.03

豆类蔬菜的饲料和干草,大豆除外,作物亚组7-22A

0.05

豆科蔬菜,作物组6

0.05

块茎和球茎类蔬菜,作物亚组1C

0.025

 
  据了解本规定于2023年5月9日起生效,反对或听证要求需在2023年7月10日前提交。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

日期:2023-05-10
 
 地区: 美国
 标签: 残留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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