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荷兰发布输华牛精液检疫条件指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3-03-16 15:50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浏览:96 原文:
核心提示:2月15日,荷兰发布输华牛精液检疫条件指令文件。
   2月15日,荷兰发布输华牛精液检疫条件指令文件。主要内容包括:1. 有关可能的出口限制,参考第三国临时限制(TM02-01)说明;2. 不允许向中国出口2011年6月至2017年6月2日期间取得的牛精液;3. 关于荷兰没有口蹄疫、牛瘟、传染性牛胸膜肺炎、小反刍兽疫、狂犬病、水泡性口腔炎、裂谷热等动物疫病的说明;4. 蓝舌病、施马伦伯格病、牛结核病、牛布鲁氏菌病、牛白血病、副结核病、滴虫病、弯曲杆菌病、粘膜病、IBR和钩端螺旋体病,以及其他健康证书所述任何阳性动物精液均不能出口到中国;5. 饲养在经批准精液采集中心的所有牛只每年需接受强制疫病检测;6. 精液采集前要求;7. 精液收集和处理、包装、储存、密封等要求;8. 运输容器以及车辆的要求;9. 附件:从荷兰出口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牛精液兽医卫生证书。
 
  更多详情参见:
 
  https://www.nvwa.nl/documenten/export/veterinair/ks-documenten/landeneisen/rndsu-22-china-rundersperma
日期:2023-03-16
 
 地区: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