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明确蛋制品中可并列标示全蛋液、蛋清液、蛋黄液、全蛋粉、蛋白粉、蛋黄粉的汉字名称以便于理解。
2. 将该法规的有效期修订为审查期,即自2023年7月1日起,食药部每3年(具体为每3年后的6月30日前)对本规定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并采取改进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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