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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修订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3-02-03 15:50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223 原文:
核心提示:2023年1月19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生食发0119第2号公告,修订《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
  2023年1月19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生食发0119第2号公告,修订《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修订的主要内容为:规定下列密封包装类食品的生产企业不再需要获得密封包装制造许可:代用茶(仅限于干燥品)、干蘑菇、干杂粮类、干籽类、干豆类、干海藻、糖类、加工芝麻、干燥粉状食品、干燥汤类、干香料香草类、盐、调味汁类及上述食品的混合产品,修订原因为上述类别食品在正常保存情况下,不会发生肉毒梭状杆菌等产芽胞的耐热厌氧细菌繁殖的风险。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日期:2023-02-03
 
 地区: 日本
 标签: 食品卫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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