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对欧盟出口茶叶企业:
近日,欧盟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发展总司致函有关主管当局和机构,称其与有机生产委员会(Organic Production Committee)在评估了有机农业信息系统中(OFIS)的信息后,决定对部分进口产品实施加强管控和报告措施,其中涉及所有大包装茶叶产品。根据信中内容,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有关主管当局和机构将对进口的中国茶叶按照至少20%的比例进行抽样检查。
以上请知悉。我会也将持续关注欧盟相关法规的变化并及时通知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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