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2022年8月食品行业舆情信息如下:
1、麦趣尔因“丙二醇事件”被罚7315万元
8月下旬,麦趣尔“丙二醇事件”有了最新结果。
8月22日,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于当天收到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因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被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36万余元、罚款7315万余元,并没收全部不合格纯牛奶产品。
今年6 月 27 日,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系统平台推送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麦趣尔2批次纯牛奶含有丙二醇,为不合格食品。6月28日,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麦趣尔启动核查处置,并依法立案调查。
经查,麦趣尔在生产麦趣尔纯牛奶、纯牛奶的前处理环节中,将原奶导入存储罐过程中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该食品添加剂的成分为“INS 1520 丙二醇97.3%、食品用香料 2.2%、水 0.5%”。案件调查期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麦趣尔生产的纯牛奶组织了抽检,在麦趣尔纯牛奶(200ml/盒)及纯牛奶(200ml/盒)产品中检出丙二醇,不符合 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以上不合格纯牛奶产品货值金额共计5225071.48元,销售金额为4924542.68元,剩余不合格纯牛奶产品8413件。案发期间,当事人退赔金额4564387.8元,剩余金额360154.88元。
此外,麦趣尔在公告中提到,公司于2022年7月3日停止纯牛奶生产,对照国家食品安全要求对采购、生产、质量、仓储、运输、销售等环节严格核查、认真整改,现全部整改完毕,相关停产已经结束,逐步恢复纯牛奶生产,检验合格后上市销售。
舆情点评
麦趣尔处罚结果可以看出,违规添加被实锤。作为纯牛奶生产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明知故犯,违规生产,罔顾消费者的饮食健康安全,这种行为是不可取的,最终结果必然是失去了消费者的信任,信任一旦被打破,企业想要重新建立就很难了。通过此事,也给一些企业敲响了警钟,不能存在侥幸心理,一旦东窗事发,后果将不堪设。因此,企业应该依法合规生产,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来赢得消费者的欢心,良好的口碑才是企业制胜的法宝。监管部门也需要继续加强监管,定期抽查,加大抽查范围和力度,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对企业起到震慑作用。
2、两起行政处罚案例引热议
近期,2起行政处罚案例引发网友热议,分别为“多家餐馆因卖拍黄瓜被罚款5000元”“商贩卖20元芹菜被罚6.6万”。
案例一:多家餐馆因卖拍黄瓜被罚款5000元
7月底,“多个餐馆卖拍黄瓜被罚款”的话题引发网友热议。
据悉,有媒体报道称,7月下旬,安徽省合肥市多个餐馆因未取得冷食类食品经营资质售卖凉菜被罚款。其中,包河区某酸菜鱼店因未经许可在外卖平台上经营凉拌黄瓜,被罚款5000元;庐阳区某餐饮店同样因在网上销售凉拌黄瓜被罚款5000元。此外,在池州一论坛上,也有餐饮店老板发帖反映称,自己在店内“拍黄瓜”做凉菜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5000元。
此事引发网友的热烈讨论,随后“多个餐馆因卖凉拌黄瓜被罚款5千”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对此,安徽有关部门回应称,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时候需要申请经营项目,若制售凉菜需要有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
舆情点评
根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入网食品生产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类别范围销售食品,入网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除外。”上述餐饮店仅取得热食类食品制售的许可范围,擅自通过外卖平台销售拍黄瓜等凉拌菜,超出了其获证范围,构成了“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的”违法行为。
因此,餐饮企业若要经营凉菜制品,《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项目必须有“冷食类食品制售”一项,否则属于超范围经营。
此外,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制作生食类食品、冷食类食品、裱花蛋糕,冷食类食品(既可在专间也可在专用操作区内进行的除外)需要在“专间”内加工。此举主要是考虑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避免食源性疾病发生的风险。
案例二:商贩卖20元芹菜被罚6.6万
8月27日,“商贩卖芹菜收入20元被罚6万6”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引发关注。
据报道,近日国务院督查组接到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陕西榆林的一家个体户卖了5斤不合格芹菜收入20元被市场监管部门罚了6.6万元,督查组对此展开调查走访。
走访发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针对小微市场主体的一些行政处罚存在“过罚不当”“类案不同罚”等问题,影响了小微市场主体的正常经营。
督查组查阅台账发现,2021年以来,食品类行政处罚中,榆林市市场监管局针对小微主体的50多起处罚中,就有21起处罚金额超过5万元,其案值仅在几十元或几百元。
对此,榆林市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卖出5斤超标芹菜被罚6.6万元”确实属于“过罚不当”。
8月29日下午,陕西省副省长叶牛平召开推进全省市场监管执法检查工作电视电话会,要求相关部门尽快制定整改方案,统筹好执法工作和服务市场主体,为市场主体纾忧解困。
舆情点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因此,监管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根据案情酌情处理,执法的目的,是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优化营商环境,而不仅仅为了罚款。当前经济形势下,执法不能只讲力度,在维护市场秩序的同时,更要为小微主体的生存创造良好的环境。
3、幼儿园校园食品安全问题
案例一:一幼儿园被曝给学生吃霉烂食物,最终查明系不实信息
8月8日,山东招远市一幼儿园被曝给学生提供霉烂食物,此事引发网友的广泛关注,相关词条登上微博热搜。后经官方查明,此事系由该园离职厨师散布不实信息引发。
8月8日下午,招远市联合调查组第一次发布情况通报称,招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已成立由教体、市场监管、公安、卫健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有关问题进行全面调查。目前,幼儿园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正在接受调查,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8月9日上午,招远市联合调查组发布初步调查情况通报称,幼儿园当事人已全部到案,正接受调查;幼儿园食品检测在学生家长全程监督下,全部完成采样并送烟台两处机构检测,预计11日傍晚出检测结果;网传视频照片溯源完成,照片拍摄和提供人员为星童幼儿园离职教师和离职厨师,其供称作为食材的肉类和蔬菜都要经过二次筛检才能上灶,照片上的问题食材均未上灶食用,从来没有做给孩子吃过;组织幼儿园学生通过绿色通道分批次进行健康体检。相关情况仍在调查,将根据调查进展及时发布。
8月13日晚,招远市联合调查组再发情况通报,查明此事系由该园离职厨师赵某某散布不实信息引发。
经调查,网传视频涉及的8张照片,由该园原厨师赵某某于2021年底私自拍摄。2022年4月,赵某某因日常琐事对幼儿园负责人徐某某不满而离职。为泄私愤,在明知照片中的问题食材均为初加工剔除的废弃食材、未进入加工烹饪环节的情况下,将照片转发给幼儿园原保育员张某某等4人,声称“星童幼儿园采购并使用这样的食材给孩子们吃”。8月5日上午,张某某将这些照片再转发给刘某某,后者在个人网络账号发布。经调查,赵某某如实陈述了上述事实,且有相关证人证言及电子数据证实。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赵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经调查,星童幼儿园食堂从业人员均持有效健康证明,大宗食品均为定点采购并有采购记录,厨房监控已接入招远市市场监管局“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2021年7月以来招远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园进行了6次现场检查,均有检查记录台账;经对6名厨师(含3名辞职人员)、9名保育员逐一询问,均称未发现该园有使用过期、腐烂食材等类似问题。通过走访老师与部分家长、比对疾病数据库等方式,对幼儿园孩子进行了食源性疾病调查,未发现因在园内就餐引发群体性呕吐腹泻等情况。目前,已对有查体意愿的155名幼儿进行了体检,结果全部正常。
关于网友关注的几个问题,调查组也进行了解释。网传“生蛆肉”照片系幼儿家长李某某8月6日下午在幼儿园厨房外非加工区拍摄的废弃腐烂洋葱,后被个别网民截图放大,当作“生蛆肉”照片传播。网传“淋巴肉”图片经严格比对,与2017年10月24日某网站发表的科普文章《猪身上的这块肉不能吃》中的图片相同。至于幼儿园负责人徐某某转运食品食材,据徐某某陈述,网上相关照片被转发后,因担心个人存放的过期食品及食堂临近保质期食材,被家长看到后引起误解和麻烦,于8月6日21时许,将部分食品食材转运到幼儿园后院,期间被部分家长发现并围堵在门口,所转运的112件物品被相关部门登记保存。其中,大件包装的99件食品原材料经部分抽检,结果合格;13件小件包装食品过期,据徐某某陈述和了解核实相关人员,13件过期食品均为徐某某个人购买,因长期闲置而过期,并没有供幼儿食用。经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认真比对该园2022年1月以来进货台账、2022年6月以来餐食食谱、2022年1月以来厨房视频监控,均未发现该园食堂购买使用13件过期食品的记录。
案例二:西安食物中毒幼儿园及相关责任人被罚
今年6月,陕西西安吉的堡金色悦城幼儿园200多名儿童出现不同程度高烧、呕吐、腹泻等症状,被怀疑食物中毒。经当地省市疾控专家判断为,由沙门氏菌感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
近日,西安市莲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幼儿园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对西安莲湖吉的堡金色悦城幼儿园罚款5万元;对其法定代表人盛某处以其2021年度从该幼儿园取得收入的4倍罚款共计39.36万元;对该幼儿园园长杜某处以其2021年度该幼儿园取得收入的2倍罚款共计29.08。
舆情点评
山东招远幼儿园的事件虽然最终被证实为不实信息,但是,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关系着千千万万的家庭。学校需要紧绷食品安全这根弦,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学校食堂需要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对于过期、发霉、腐烂食物要及时处理,保证食材的新鲜、安全,制作环境、操作流程需要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只有这样才为学生提供安全、健康的饮食,避免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监管部门需要继续加大检查力度,定期抽查,切实保障孩子们的饮食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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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盒马因进口橙汁检出安赛蜜被罚48万元
8月16日,“盒马进口橙汁检出安赛蜜被罚”的话题冲上热搜。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信息,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因经销的进口橙汁检出安赛蜜不合格,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0.976122万元并罚款48.72246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1年10月14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监督抽检,对重庆盒马鲜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紫福路分公司待售的Tipco橙汁(规格型号:1升/瓶,生产日期:2021年4月6日,标称经销商: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抽样检验。根据检验报告显示,上述食品Tipco橙汁检验项目中安赛蜜实测值为0.019g/kg(标准指标:不得使用),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安赛蜜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重庆盒马鲜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紫福路分公司对检验结果有异议,委托重庆海关技术中心复检,上述食品Tipco橙汁检测项目中安赛蜜结果数据为0.021g/kg(限量要求:不得使用),检验结论为:该样品经检验,所检项目“安赛蜜”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检测结论仍为不合格。
经查,当事人经销的Tipco橙汁(规格型号:1升/瓶,生产日期:2021年4月6日)是于2021年5月12日直接从泰国生产商TIPCOF&CO.LTD.进口购进,共计购进4032瓶,该批Tipco橙汁完税价为33356元,当事人收货后于2021年7月1日全部销售给上海盒马物联网有限公司,去税销售总价为43117.22元,获利9761.22元。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11月10日向当事人送达检测不合格报告后,当事人立即向采购单位发送了下架召回通知,无同批次的Tipco橙汁召回。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经销的Tipco橙汁(规格型号:1升/瓶,生产日期:2021年4月6日)安赛蜜检验和复检结论均为不合格,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规定。
舆情点评
盒马此次因进口橙汁检出安赛蜜被处罚,需要引起相关企业的重视。企业在经营进口产品时,不仅要留存产品的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供应商证照、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也要及时拿到产品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企业一定不要存在侥幸心理,一旦产品被检出不合格而被相关部门处罚,后果是不可估量的。
5、网红燕麦奶OATLY召回中国市场部分产品,海关总署发布消费提醒
近日,美国食品生产企业Lyons Magnus宣布,因产品可能受到肉毒杆菌和阪崎克罗诺杆菌污染,自愿召回部分饮料产品,涉及22个品牌及88种产品。
据悉,召回名单中,涉及一款很受中国消费者欢迎的OATLY噢麦力燕麦奶。
此次产品召回事件引发中国消费者对国内产品线是否安全的忧虑。对此,Oatly官方旗舰店客服回应称,没有在中国市场引进过这个产品,请消费者放心选择。
8月19日,欧力(上海)饮料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发布召回公告,宣布主动采取预防性召回措施,在中国市场召回由Lyons Magnus生产的330ml OATLY原味醇香燕麦奶。该款产品的批次与Lyons Magnus公布的召回产品批次不同,不在Lyons Magnus召回产品的清单上。
8月23日,海关总署发文提醒消费者不要购买美国Lyons Magnus公司相关批次饮料;立即停止食用已通过任何方式(包括海淘、赠予)获得的相关批次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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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点评
此次事件,企业能够第一时间回应舆情,主动预防性召回相关产品,解除了公众和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疑虑,赢得了消费者的好感。监管部门及时发布消费提醒,切实保证了消费者的饮食健康安全。
6、龙大美食回应“生猪肉中检出禁用药物”
8月9日,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青岛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2年第5期(总第48期)显示,市北区泰和顺海鲜苑销售的标称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生猪肉检出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随后,引发各方关注。
8月12日,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声明,就上述情况进行了回应,经调查,此事系青岛市北区泰和顺海鲜苑冒充龙大公司产品参与抽检。声明中称,龙大美食与青岛市北区泰和顺海鲜苑无直接业务往来。经进一步核实,早在2022年3月21日,公司已终止与青岛市总代理商青岛栾焕新商贸有限公司业务合作。终止合作后,公司未向青岛市北区泰和顺海鲜苑提供任何产品合格证明。另外,公司对通告标示的6月10日产品进行回溯,结果显示,产品出厂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检验检疫标准。
舆情点评
五氯酚酸钠属于有机氯农药,常被用作除草剂或者杀菌剂。《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规定,五氯酚酸钠为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
对于产品是否假冒,企业和经销商各有说法,而监管部门至今也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无论产品是否假冒,食品安全始终都是企业需要坚守的底线。生产企业需要定期对产品进行检测,确保出厂产品符合国家标准,经营企业也要及时索要产品检测合格证书,让消费者吃到安全放心的产品。
相关报道:龙大美食回应“生猪肉中检出禁用药物”
7、“南京茶颜悦色预约代购1杯200元”引关注
8月18日,“南京茶颜悦色预约代购1杯200元”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据报道,当天,茶颜悦色南京首店开业,引来大量顾客排队。有网友称,有黄牛开出代排队买奶茶的价格为200元1杯。也有黄牛表示,预估会1杯加价50元代购,现在各种代购价都有。茶颜悦色工作人员则表示,不提倡去黄牛那里购买,可以再等等,未来南京会开5家店。因排队人流量过大,其中一家茶颜悦色在开业半小时后停业。
8月19日早间,茶颜悦色通过微信公众号发文称,因为一杯奶茶,引起大家太多不必要的讨论,叨扰了大家的视线,也给南京带来了一场风波。对此,公司感到很抱歉。对于雇人排队、请代购炒作等争议,茶颜悦色回应称,“我们新品牌初来乍到,大家由此猜测也属常情,不求大家完全相信我们的清白、毕竟时间才是让我们互相了解和理解的良方”。
舆情点评
“黄牛”代排代购服务涉嫌非法经营,属于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消费者需要理性看待网红产品,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拒绝“病态”消费,奶茶仅仅是一种饮品,让其回归本质属性。商家需要合规经营,认真践行企业社会主体责任,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拒绝噱头营销。监管部门要及时发现问题,加大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
8、每日优鲜陷入“业务关闭、解散、被约谈等”舆论风波
近日,每日优鲜舆论风波不断,有消息称每日优鲜业务关闭,无法正常经营,就地解散,被约谈……
据悉,自今年6月以来,每日优鲜陷入业务关停风波。从6月底到7月初,分别关闭了苏州、南京、杭州、青岛、深圳、广州、济南、石家庄、太原等多地业务。7月28日晚,每日优鲜APP在包括北京、上海、天津等多地也已无法下单。
紧接着,7月28日,有消息称“每日优鲜融资未成功公司解散”,随后引发舆论关注。对此,每日优鲜方面表示,在实现盈利的大目标下,公司对业务及组织进行调整。次日达、智慧菜场、零售云等业务不受影响。由于业务调整,部分员工离职,公司正积极寻求方案,最大限度保障员工权益。
8月1日,一份《每日优鲜资金断链无法经营的通知》在网络流传开来,再次引发热烈讨论。对此,每日优鲜在官方微博发文辟谣称,该公告纯属虚假伪造信息,同时表示公司正在积极解决超市业务的用户、员工、供应商应付问题,其他业务保持正常运营。
随后,8月9日,北京市消协在官网发文称,针对近日“每日优鲜”无法正常经营引发大量消费者投诉的情况,8月4日下午,北京市消协约谈北京每日优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会上,北京市消协向北京每日优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通报了96315热线登记消费者投诉的情况,并对企业目前的现状和投诉处理情况进行了询问。北京市消协副秘书长陈凤翔出席约谈并对企业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务必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及时公布退费方案和登记方式,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二是加强与市、区消协的沟通,积极配合消协组织的工作,共同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三是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情况说明和整改方案书面反馈至市消协。
8月12日,每日优鲜表示已向北京消协提交了整改方案,因公司此次的业务调整,给用户带来诸多不便,每日优鲜深表歉意,公司已设置专人专岗负责各类问题的后续处理工作,积极解决用户权益问题。
舆情点评
近年来,生鲜电商发展迅速,广受消费者尤其是年轻人的喜爱。但是在飞速发展过程中产生的一系列问题,需要引起企业的足够重视。以后的路要怎么走,是值得每日优鲜思考的问题。
9、711因“她不醉,没机会”广告被罚25万元
近日,广东赛壹便利店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下称“当事人”)因违法发布“她不醉,没机会”广告,被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5万元。
据悉,今年 6 月初,有消费者曝光,711 便利店在宣传酒类产品时打出写有“ 她不醉,没机会” 字样的宣传海报,质疑该广告低俗宣传、打擦边球。消息一出,引发网友广泛关注。
对此,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6月9日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
经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明,当事人经营名称为“七十一”(7-ELEVEN)连锁品牌的便利店。2022年6月2日,店长严某为增长店内瓶装酒销量,自行从网络上下载宣传图片进行打印,并将该图片发布于当事人经营场所放置瓶装酒的货架上,该图片含有“她不醉,没机会 柠檬茶+Mini酒美味+100”等文字内容,配有“维他”柠檬茶以及3支瓶装酒的图画。
茂名市茂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发布的上述广告文字内容暗示“柠檬茶+Mini酒”可以灌醉“她”来图谋不轨,诱导消费者进行购买,引发了网民的不满情绪,造成严重的负面舆论,明显违背了一般公众认知的社会良好风尚,有悖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
当事人发布含有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内容的商业广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条和第九条第(七)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经研究,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罚款250000元。
舆情点评
近年来,品牌企业涉嫌低俗营销的事件屡见不鲜。打擦边球的“低俗广告”营销方式不仅违背公序良俗,还触碰法律底线和商业道德底线。对于未成年人来说,“低俗广告”所传递的内容有可能误导其价值观的形成,造成恶劣影响。违法成本过低、监管力度不足等是低俗营销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企业需要端正态度,在包装设计时,要把握好尺度,规避风险,不要等事件发生以后再采取措施,那时就为时已晚。监管部门需要加大监管力度,出台配套的法律法规,适当提高对“低俗广告”等违法行为的处罚额度,达到震慑作用。
10、多个知名品牌的食品中被曝发现异物
8月份,涪陵榨菜、白象、蜜雪冰城、盐津铺子等多个品牌的食品被曝发现异物,部分企业针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应。
案例一:网传榨菜里吃出脚指甲,涪陵榨菜回应
近日,有消费者称,其在便利店购买的一包乌江榨菜吃出异物,怀疑是一截脚指甲。
7月31日下午,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乌江榨菜”官方微博发布声明回应称,结合视频资料和对该事件的进一步调查,公司生产技术人员研判其为榨菜原料青菜头的根茎。
根据声明中显示,在获得相关情况反馈后,涪陵榨菜高度重视,已于第一时间对消费者反馈的情况进行了核实。由于该消费者反馈异物已被丟弃,所以无法检测和查证。经过对公司所有生产线的排查和生产环境的审查,可以确定乌江产品生产过程中不会混入网传的异物。结合视频资料和对该事件的进一步调查,公司生产技术人员研判其为榨菜原料青菜头的根茎。涪陵榨菜已和消费者进行了充分沟通,并消除了误解。关于该事件给消费者带来的不良体验和困扰,涪陵榨菜深表歉意。
案例二:“方便面被曝面饼上满是蚂蚁”,白象回应
8月3日,“白象方便面被曝面饼上满是蚂蚁”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
据悉,有消费者反映网购的白象方便面面饼中有活体蚂蚁。白象客服回复称,无法辨认蚂蚁来源于产品本身,只有开袋口的边缘部分有,判定为受到外部虫害浸染。后经多轮沟通,消费者称白象已赔付1000元。
8月4日,白象食品通过官方微博对此事进行了回应。声明中称,在注意到该消息后,白象食品高度重视,经核查,此事绝非公司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品质问题。公司一直高度重视产品品质,所有生产工艺及生产环境均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严格执行。另外,对于捏造散布不实信息、误导公众、毁损本公司声誉的,白象将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例三:蜜雪冰城、盐津铺子等产品中出现异物
8月初,蜜雪冰城、盐津铺子等品牌产品中均被曝光出现异物。
8月3日,湖北襄阳一女子称在盐津铺子网店买了款脆骨小香肠,在吃第三个时发现蛆虫,对此,客服说可以退款并赔8元,该女子表示不接受此赔偿,她称食品安全很重要,不能太过儿戏。
同日,浙江一消费者称在蜜雪冰城的果茶中喝出异物并伴有烟味,怀疑是一个烟头。随后,该消费者联系商家,商家称异物不是烟头,是桑葚的梗。商家回应称,监控无死角拍摄,商品质检合格,目前与客户积极沟通,诉求不明确。
案例四:“男子华莱士汉堡中吃出2只炸熟蟑螂”上热搜
8月26日,“男子华莱士汉堡中吃出2只炸熟蟑螂”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引起关注。
据媒体报道,北京李先生在华莱士点了一份单人套餐,吃到一半发现汉堡中有蟑螂,掰开后发现里面还有一只。
外卖平台客服称给予退款并赔偿200元。但其与商家沟通时,对方一直没有给出实际解决方案。对此,商家回应称,不清楚为什么汉堡里会出现虫子,和客人沟通,但对方一直不回消息,没有办法进行下一步沟通。
案例五:网民在脆皮五花肉摊位发现虫子
8月12日,浙江杭州一消费者反映,看到夜市一脆皮五花肉摊位上爬满了虫子。自己提醒老板后,老板低头看了一下后说没有看不到。
随后,8月19日,杭州市拱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网民在脆皮五花肉摊位发现虫子”一事的情况通报,通报称,经核查,该经营者为吸引顾客,在柜台玻璃柜面上加装了灯带,受灯光吸引,蚊虫进入柜台。因经营者未落实防虫措施,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现场开具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改正、予以警告,并对在售食材进行抽样送检,后续将及时公布检测结果;同时对经营户进行约谈,要求举一反三,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目前,该经营者已自行停业整顿。
舆情点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第三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消费者在遇到此类问题时,可保留相关证据,第一时间和商家沟通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或12315投诉;若还无法解决,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针对类似情况,企业在生产和经营环节需要做好防控措施,完善质量控制体系,处理好细节,优化老旧设备,同时加强员工培训,确保依法合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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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买7斤螃蟹少3斤”“啃鸭腿发现是木棍拼骨”上热搜
8月份,“男子买7斤螃蟹少3斤商家被罚3万”“男子啃鸭腿发现是木棍拼骨”登上微博热搜榜。
案例一:男子买7斤螃蟹少3斤,商家被罚3万并停业整顿
8月13日,一则“男子买7斤螃蟹少3斤 商家被罚3万”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来自内蒙古的贾先生在辽宁某批发市场买了7个螃蟹,商户电子秤显示是3.7公斤。贾先生感觉不对劲,找到市场公平秤重新称重,结果才2.3公斤,足足少了1.4公斤。贾先生称,市场管理员准备让商户赔偿三、五千元解决此事,贾先生予以拒绝。最终,该商户被处以3万元罚款,并停业整顿。
8月15日,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微信号发布消息称,接到反映后,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第一时间启动调查核实工作。经初步核实,商户于2022年8月12日在向消费者销售螃蟹过程中,采用称量时不“去皮”的手法,造成实际销售螃蟹的重量中包含了容器(塑料筐)的重量,涉嫌构成销售商品数量不足的违法行为。市场主办方按照与经营业户签订的《承租合同》,对其惩戒30000元,并停业整顿。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该商户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立案,依法处置。
8月25日,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涉事商户处理结果,经查,该商行涉嫌存在骗取消费者价款而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使用超期未检测的计量器具、未明码标价、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予以立案调查。同时,约谈市场主办方新长兴市场,要求其严格落实市场主办方主体责任;针对市场内商户使用超期未检计量器具的行为,对新长兴市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并依据《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按上限罚款1000元。对沙河口区政昕海中全活鲜商行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告知书》,并根据其违法情节和所造成的社会影响,依法顶格处罚,吊销营业执照,按程序报请上级部门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舆情点评
缺斤少两是一种缺乏诚信的表现,商家的这种伎俩,不仅会砸了自家招牌,还可能触犯法律。作为消费者,如果怀疑自己购买的产品缺斤少两,可到公平秤上复称一下,如若真的缺斤少两,可保留证据进行维权。
案例二:“男子啃鸭腿发现是木棍拼骨”上热搜
近日,有男子称从超市购买的鸭腿骨头从中间断开,用细木棍相连,从裂缝看不是完整一根。此事引发网友关注,随后,“男子啃鸭腿发现是木棍拼骨”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微跟帖表示,已关注到此事,如有具体线索请提供,该局将尽快核实。
8月16日下午,生产厂家回应,鸭骨易断,用木棍连接“做出来好看些”。
舆情点评
速食熟食比较软烂,骨头断裂也是正常现象,如果单纯是为了美观,厂家可以在包装上予以说明。如果消费者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要第一时间拍照、录像取证,并将问题食品妥善封存,然后向商家或厂家反馈处理,也可联系监管部门予以投诉举报。
12、“食品边角料走俏”引热议
近年来,食品边角料进入年轻人的视野,成为他们的“省钱宝藏”。这些边角料借着和正装食品口味、品质相当,价格低廉的宣传,成为电商平台的热销品。但是,“食品边角料走俏”的背后,却存在安全隐患。有些商家打着食品边角料的幌子,利用消费者认为边角料便宜的印象,“偷袭”着消费者的钱包。有的是有包装但没有食品合格证的食品边角料;有的打着边角料的幌子,售卖的是大量批发、大包装的食品或零食等,消费者往往无从辨别。
舆情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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