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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宜秀区进口水果集中监管站正式启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2-05-10 11:25 来源: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129 原文:
核心提示: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新冠病毒通过进口水果输入的风险,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5月7日,安庆市宜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出《关于设立进口水果集中监管站的通告》, 从2022年5月10日起,凡从安徽省域外首次进入宜秀区内销售的进口水果,须进入进口水果集中监管站(设在海吉星农产品物流园有限公司)进行外包装消毒和采样核酸检测,所有进站进口水果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赋码出站销售。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防范新冠病毒通过进口水果输入的风险,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5月7日,安庆市宜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出《关于设立进口水果集中监管站的通告》, 从2022年5月10日起,凡从安徽省域外首次进入宜秀区内销售的进口水果,须进入进口水果集中监管站(设在海吉星农产品物流园有限公司)进行外包装消毒和采样核酸检测,所有进站进口水果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后,赋码出站销售。
 
  《通告》要求,宜秀区内销售进口水果的货主,在进口水果从省外到达24小时前通过“安徽省非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如实提交货主、水果名称、进口国、数量、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追溯凭证、上游信息、运输车辆、司机、拟到货时间等信息,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并预约进口水果集中监管站。
 
  对违反《通告》规定,进口水果未报备未进站,违反“三专、五证、五不”经营要求的,采购、使用来源不明进口水果的,市场监管、经信商务、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部门开展联防联控执法行动,依据食品安全有关规定从严处罚;对抵制和不配合进口水果集中监管措施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走私进口水果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同时,宜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采购进口水果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勤洗手、消毒,主动配合经营单位落实实名登记,购买进口水果主动索取购物票据。
日期:2022-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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