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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一季度我国食品出口预警通报分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2-04-19 08:21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王俊    浏览:725 原文:
核心提示:2022年1月至3月,欧盟、美国、日本、韩国、加拿大共通报对华预警食品506批次,涉及29类产品。利用食品伙伴网自主研发的食品安全抽检查询分析系统,本文对2022年第一季度对华预警抽检情况进行汇总,并分别对通报预警产品数量较多的欧盟、美国、日本、韩国、加拿大五个国家/组织产品进行分析,以供行业参考。
   2022年1月至3月,欧盟、美国、日本、韩国、加拿大共通报对华预警食品506批次,涉及29类产品。利用食品伙伴网自主研发的食品安全抽检查询分析系统,本文对2022年第一季度对华预警抽检情况进行汇总,并分别对通报预警产品数量较多的欧盟、美国、日本、韩国、加拿大五个国家/组织产品进行分析,以供行业参考。
 
  1. 对华预警数据概况
 
  通过统计可以看出,2022年1月至3月美国通报对华预警产品数量最多,为246批次,其次是韩国,详细产品数量见图1。
图1
 
  图1 2022年第一季度各国对华预警产品通报数量及占比统计
 
  所有对华预警产品中,通报数量位居前三位的类别为食品相关产品、蔬菜及其制品、水产及其制品,分别占总量的18.77%、17.98%和13.44%。各食品分类占比见图2。
 
图2
 
 
  图2 2022年第一季度对华预警产品分类占比
 
  对华预警产品所涉及到的主要不合格原因是质量指标不合格、农药残留超标、标签不规范等。不合格项目占比见图3。
 
图3
 
 
  图3 2021年对华预警不合格项目占比
 
  下面对美国、韩国、欧盟、日本、加拿大五个国家/组织对华预警情况作简要分析。
 
  2. 美国对华预警
 
  美国对我国采取拒绝进口、自动扣留的产品共计246批次,涉及16类产品。通报数量位居前三位的品类依次为蔬菜及其制品、水产及其制品、焙烤食品,分别为56批次、42批次、40批次,占总品类的22.76%、17.07%、16.26%。各品类占比详见图4。
 
图4
 
 
  图4 2022年第一季度美国对华预警产品分类占比
 
  美国对华预警产品不合格原因主要是含有非法添加、标签标识不规范、农药残留超标等,详细不合格原因详见图5。
 
图5
 
 
  图5 2022年第一季度美国对华预警产品不合格原因占比
 
  3. 韩国对华预警
 
  韩国对华预警产品共计93批次,涉及17类产品。预警数量位居前两位的品类依次为食品相关产品、蔬菜及其制品,分别为41批次、29批次,占总品类的39.05%、27.62%。各品类占比详见图6。
 
图6
 
 
  图6 2022年第一季度韩国对华预警产品分类占比
 
  韩国对华预警产品不合格原因主要是质量指标不合格、农药残留超标、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详细不合格原因详见图7。
 
图7
 
 
  图7 2022年第一季度韩国对华预警产品不合格原因数量及占比
 
  4. 欧盟对华预警
 
  欧盟食品和饲料快速预警系统通报的我国产品共计85批次,涉及14类产品。通报数量最多的是食品相关产品,为40批次,占总品类的47.06%。各品类占比详见图8。
 
图8
 
 
  图8 2022年第一季度欧盟地区对华预警产品分类占比
 
  欧盟对华预警产品不合格原因主要是质量指标不合格、农药残留超标等,详细不合格原因详见图9。
 
图9
 
 
  图9 2022年第一季度欧盟地区对华预警产品不合格原因数量及占比
 
  5. 日本对华预警
 
  日本对华预警产品共计50批次,共9类产品。预警数量最多的是食品相关产品,为18批次,占总品类的34.62%。各品类占比详见下图10。
 
图10
 
 
  图10 2022年第一季度日本对华预警产品分类占比
 
  日本对华预警产品不合格原因主要是质量指标不合格、生物毒素超标、农药残留超标等,详细不合格原因详见图11。
 
图11
 
 
  图11 2022年第一季度日本对华预警产品原因数量及占比
 
  6.加拿大对华预警
 
  加拿大对华预警产品共计32批次,共4类产品。预警数量最多的是特殊膳食食品,为20批次,占总品类的62.50%。各品类占比详见下图12。
 
图12
 
 
  图12 2022年第一季度加拿大对华预警产品分类占比
 
  加拿大对华预警产品不合格原因主要是标签不规范和微生物超标,详细不合格原因详见图13。
图13
 
  图13 2022年第一季度加拿大对华预警产品原因数量及占比
 
  7.总结
 
  从我国主要出口贸易国家的预警通报来看,被预警的主要食品品类为食品相关产品、水产及其制品和蔬菜及其制品等,通报原因包括质量指标不合格、农药残留超标、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微生物超标和产品资料不全等。建议出口企业研究掌握所出口国家的食品相关政策法规,关注动态变化,尤其是各类危害物限量要求,做好出口检验,以确保各项指标符合出口国要求。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

日期:202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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