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因广告中有饮酒动作,宾三得利被罚款16万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2-02-23 14:56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浏览:503  原文:
核心提示: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宾三得利洋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的行政处罚信息。据悉,日本三得利和乐怡预调酒关联公司宾三得利洋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因酒类广告中出现饮酒动作,违反了《中华人民和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16万元。
  食品伙伴网讯 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宾三得利洋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的行政处罚信息。据悉,日本三得利和乐怡预调酒关联公司宾三得利洋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因酒类广告中出现饮酒动作,违反了《中华人民和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被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罚款16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宾三得利洋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作为广告主,通过自媒体发布的酒类广告中含有饮酒动作。
 
  宾三得利洋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和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 “酒类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二)出现饮酒动作;”的规定,构成发布酒类广告禁止内容的违法行为。
 
  宾三得利洋酒贸易(上海)有限公司发布酒类广告禁止内容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责令停止发布,责令消除影响并对其行政处罚如下:罚款人民币壹拾陆万圆整。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

日期:2022-02-23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