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阿拉善盟市场监管局发布进口水果消费警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2-01-22 09:55 来源:阿拉善市监微信号  浏览:143 原文:
核心提示:为切实降低新冠病毒通过进口水果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发布如下消费警示。
  近期,全国多地相继发生进口火龙果、龙眼、香蕉等水果核酸阳性事件,表明进口水果存在携带新冠病毒的风险隐患。为切实降低新冠病毒通过进口水果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发布如下消费警示:
 
  一、特殊时期,请广大消费者增强自我防护意识,选择正规超市、卖场、水果专营店购买进口水果,拒绝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水果,尽量避免自行网购、代购、海淘进口水果等。
 
  二、选购进口水果时,请使用手机扫一扫“蒙冷链”溯源码查询水果产地、来源、进口检验检疫信息,仔细确认与实际包装信息是否一致。
 
  三、选购时请正确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购进进口水果或者接收进口水果快递包裹后,要用酒精或消毒湿巾对外包装喷洒或擦拭消毒,处理完后立即清洗、消毒双手,洗手前避免碰触口、鼻、眼等部位,再根据水果特点选择合适的清洗方式洗净后食用。
 
  四、请关注官方发布的进口水果相关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如发现已购买涉疫进口水果,应立即停止食用,并避免接触,封存涉疫物品不要随意丢弃,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配合相关部门落实防控措施。
 
  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全盟所有进口水果排查力度,督促进口水果经营单位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专、三证、四不”、“24小时报备”、“蒙冷链”赋码等疫情防控措施。
 
  六、如发现进口水果相关经营单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违法线索,请拨打12315、12345热线,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厉打击妨碍疫情防控的违法违规行为。
 
  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1日
 
日期:2022-01-22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