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越南工贸部表示,如企业无大米出口业绩将收回出口许可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12-24 14:08 来源:商务部  浏览:217 原文:
核心提示:《西贡经济时》12月23日报道,截至2021年11月25日,越南全国有205家经工贸部批准的具有大米出口资质的企业。但据海关总局统计,自2019年12月迄今,有16个省市的39家企业无大米出口业绩。这符合107号文件规定的连续18个月无出口业绩可考虑收回其出口许可证的条件。
   《西贡经济时》12月23日报道,截至2021年11月25日,越南全国有205家经工贸部批准的具有大米出口资质的企业。但据海关总局统计,自2019年12月迄今,有16个省市的39家企业无大米出口业绩。这符合107号文件规定的连续18个月无出口业绩可考虑收回其出口许可证的条件。
 
  在执行有关大米出口经营的107号文件3年来,工贸部发现在委托出口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因此,该部提出,只有获得大米出口许可证且有出口业绩的企业方可受理委托出口。
日期:2021-12-24
 
 地区: 越南
 行业: 进出口 粮油
 标签: 出口 海关 大米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