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动态 » 正文

俄罗斯联邦兽植局发布中国海关总署248号令相关文件要求操作说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12-24 09:19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Nika Lin    浏览:246  原文:
核心提示:俄罗斯联邦兽植局发布中国海关总署248号令及相关文件要求俄文版操作说明。
       食品伙伴网讯   俄罗斯联邦兽医与植物卫生监督局12月23日官网消息:该局分别于2021年5月19日、10月8日、10月21日、12月3日和12月17日发布2022年1月1日生效的中国海关总署有关境外食品生产企业管理新规。
 
       官网指出,除海关总署248号令第7条所列的18类产品外,俄罗斯冰激凌生产企业将在兽植局推荐的基础上在CIFER注册系统中进行注册。
 
       俄罗斯联邦此前已在华成功注册的肉类及肉制品、水产制品、乳制品及新资源食品生产企业数据已由兽植局于2021年10月提交给海关总署,对方将负责将其导入新系统中。
 
       未纳入至中国海关总署248号令第7条产品范围内的其它产品(冰激凌除外)的注册事宜由俄罗斯生产商自行在系统中进行注册。注册系统显示,目前注册成功的俄罗斯生产企业产品范围包括食用植物油、谷物制粉工业产品和麦芽等。
 
       此外,俄罗斯联邦兽植局已从中国海关总署收到有关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常见问题解答、CIFER主管部门指南及企业指南、境外生产企业注册手册等文件(俄文版)。
 
       俄罗斯联邦兽植局特别指出,自2022年1月1日起,对华出口的食品内外包装均需标明企业在华注册编号或该局批准的注册编号,中国海关总署对境外食品生产企业注册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

日期:2021-12-24
 
 地区: 俄罗斯 中国
 行业: 进出口
 标签: 海关总署 中国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 信息动态搜索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