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26日,澳大利亚农业、水和环境部宣布修改食用新鲜蒜头进口要求,自2021年11月26日起生效。生效后经另一国家转运到澳大利亚的所有新鲜蒜头,均须持有转口植物检疫证书,且需在抵达时按批准的时间表进行甲基溴熏蒸处理。如果没有提供转口植物检疫证书,货物将被退运或销毁。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