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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冬季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12-08 10:51 来源:渭南市场监管微信号  浏览:188 原文:
核心提示:冬季是各种宴请、聚餐、药膳进补的高峰期,为防止各类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渭南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办公室发布冬季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冬季是各种宴请、聚餐、药膳进补的高峰期,为防止各类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全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渭南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办公室发布冬季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一、预防药膳中毒。草乌、附片等是毒性较强的中药材,任何单位或个人应在医生指导下正确使用草乌,不得擅自加工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严禁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含托幼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等加工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出售以草乌、附片等为原料的食品。严禁聚众或集体食用加有草乌、附片等毒性药物原料自行配制的药酒及其他食品。不提倡家庭加工食用草乌、附片等毒性中药材原料的食物。
 
  二、谨防亚硝酸盐中毒。冬季来临,许多老百姓喜欢将白菜等一些蔬菜腌渍成咸菜,但如果在腌制过程中处理不当,腌制食物很容易产生亚硝酸盐,食用后将危害身体,极易引起亚硝酸盐中毒。提醒广大市民,在腌菜时应适当多放些盐,保证充足的腌渍时间,至少腌制20天以上再食用,现腌渍的菜要选用新鲜菜,在高温下存放过久的剩菜不宜食用。如果食用腌渍食物后发生胸闷、憋气等现象,应马上到医院就诊,以免延误治疗时机。
 
  三、安全食用火锅。火锅是冬季受欢迎的餐饮方式,由于火锅菜品多是生品上桌,很容易由于操作不当造成食物中毒,因此无论是在家里或是到外面吃火锅,要注意菜品的选料要新鲜、卫生,各种菜肴应煮透再吃,盛放生熟菜品的器皿要分开,每次添加汤汁后要待再次煮沸后再继续煮食,要注意均衡饮食,不宜过量进食胆固醇含量较高的内脏。
 
  四、确保聚餐安全。加大对农村自办宴席等集体聚餐的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县、镇、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作用,指导人民群众科学烹饪、合理膳食,加强对农村自办宴席的登记备案和安全指导,防止各类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五、预防四季豆中毒。生的四季豆(刀豆、芸豆、扁豆等)中含皂甙和血球凝集素,彻底加热可破坏这两种毒素。如果加热不彻底,尚有毒素留存,就会中毒。家庭食用四季豆要充分加热,彻底炒熟,四季豆由硬挺变柔软,由鲜绿变暗绿,没有豆腥味后方能食用。学校食堂、集体食堂不得加工食用四季豆。
 
  六、预防马铃薯中毒。马铃薯(俗称洋芋或土豆)中含有一种叫“龙葵碱”的毒素,彻底加热可破坏这种毒素。但皮肉发绿或发芽的马铃薯中毒素含量高,所以不能食用发芽或发绿的马铃薯。
 
  七、预防青蚕豆中毒。由于个体差异,个别人体内缺乏葡萄糖六磷酸脱氢酶,食用青蚕豆后会引起过敏性溶血综合征,俗称“蚕豆病”。蚕豆病对人体危害很大,但是可以预防的,家族里有蚕豆病史的人,特别是三岁以下的男童不能食用新鲜蚕豆。另外有遗传性血红细胞缺陷症者,患有痔疮出血、消化不良、慢性结肠炎、尿毒症等病人,也不可以进食生蚕豆。
 
  广大人民群众,若不慎发生食物中毒,要立即到医疗机构进行救治,以免延误病情;同时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予以保存,并保护好现场。各县市区食品药品安全办公室、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执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报告制度,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必须及时报告,不得瞒报、谎报、漏报、迟报。投诉举报电话:12315。
 
  渭南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7日
 
日期:202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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