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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73号(关于不再对输欧亚经济联盟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的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09-25 09:08 来源:海关总署  浏览:143 原文:
核心提示:根据欧亚经济委员会通报,欧亚经济联盟决定自2021年10月12日起不再给予中国输联盟产品普惠制关税优惠。
  根据欧亚经济委员会通报,欧亚经济联盟决定自2021年10月12日起不再给予中国输联盟产品普惠制关税优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21年10月12日起,海关不再对输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货物签发普惠制原产地证书。
 
  二、如输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的货物发货人需要原产地证明文件,可申请签发非优惠原产地证书。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1年9月23日
 
  公告下载链接:
 
 
日期:2021-09-25
 
 地区: 中国
 标签: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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