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述商品的原产国无论何地,均不允许从白出口,以下情况除外:基于政府决议对外国提供国际人道主义援助及用作储备;在欧亚经济联盟关境外开始和结束的国际过境运输;过境白俄罗斯在联盟其他成员国内流通的商品。决议规定,白外交部应通报欧亚经济委员会关于实施非关税调控措施的情况,并向欧亚经济委员会提交在欧亚经济联盟关境内采取类似临时措施的建议。
决议自正式公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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