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豆花水提取物作为色素添加剂主要用于以下食品类别:(1)酒精饮料(烈酒、利口酒和调味酒精饮料);(2)即饮非酒精饮料;(3)液态咖啡奶油(乳制品和非乳制品);(4)冰淇淋和冷冻乳制甜点;(5)酸奶中的水果制备;(6)口香糖;(7)涂层坚果;(8)硬糖;(9)软糖。
根据此前申请中的数据和信息以及其他可获得的相关信息,FDA得出结论,蝶豆花水提物作为色素添加剂用于以上食品是安全的,前提是蝶豆花水提物的量不超过符合良好生产规范的水平。
此规定自2021年10月5日起生效,反对或听证请求需在2021年10月4日前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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