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抚顺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市水产公司院内一家水产品经营者擅自采购俄罗斯进口鳕鱼,未经我市首站冷库开展核酸检测和消毒,进入第三方冷库储存销售。当晚8时,抚顺市市场监管局联合新抚区市场监管局,在市公安局的配合下,将未报告采购信息、未经我市首站冷库开展核酸检测、消毒的25吨,共计1250件进口鳕鱼予以查扣。
经查,市水产公司院内水产品经营者关某(牌匾名称:小娜水产),于8月5日从珲春市某食品公司采购进口鳕鱼25吨,共计1250件。关某购货前后均未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该批进口鳕鱼采购信息,亦未将采购的进口冷链货物送到我市指定的首站冷库进行核酸检测和消毒,却将冷链货物直接存放在市水产公司冷库内,严重违反省、市疫情防控部门关于进口冷链食品管理相关规定,为当前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增加了新的隐患。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上述进口货物予以查扣,对关某和市水产公司未履行疫情防控规定行为开展立案调查。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全市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凡是从外省或口岸采购进口冷链食品必须提前进行报备,并到首站冷库进行再次核酸检测和消毒后,方可使用和销售,违者将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