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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批准从日本进口活牡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08-03 09:48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泽夕    浏览:319  原文:
核心提示:2021年8月3日,新加坡食品局(SFA)发布消息, 已批准从日本福冈县和广岛县进口活牡蛎。
   食品伙伴网讯  2021年8月3日,新加坡食品局(SFA)发布消息, 已批准从日本福冈县和广岛县进口活牡蛎。
 
  进口的每批货物必须附有出口国或地区有关当局签发的健康证明。
 
  活牡蛎出口要求:
 
  a)活牡蛎只允许从有国家贝类卫生计划的国家或地区出口(NSSP)。
 
  b)NSSP应包括以下细节:
 
  i)收集水的分类
 
  ii)在这些收获区域的监测计划和测试计划
 
  iii)检测到病原体时的控制或应急计划,例如,从收集和召回计划/程序中关闭水域。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

日期:2021-08-03
 
 地区: 新加坡 日本
 行业: 渔业水产 进出口
 标签: 进口 牡蛎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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