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从进口自荷兰1批次冻大西洋鲱鱼的1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荷兰水产品捕捞运输船Diepzee Visserij Maatschappij Cornelis Vrolijk IV BV(注册编号为SCH-81)和独立冷库Cornelis Vrolijk's Visserij Maatschappij B.V.(注册编号为NL-6896-EG)的产品进口申报1周。
声明:
本网转载内容均已注明出处,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如果有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电话:0535-2122172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