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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部分修改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05-27 09:50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江莉琳    浏览:336  原文:
核心提示:5月27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部分修改单,包括:在从事食品流通专门销售工作*时,可将住宅建筑用作营业场所等。
   食品伙伴网讯 5月27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食品卫生法实施规则》部分修改单,包括:在从事食品流通专门销售工作*时,可将住宅建筑用作营业场所等。
 
  *不是自主生产,而是将自己的商标贴在委托生产企业等生产的食品等产品上,再进行流通、销售的营业方式。
 
  本次修改的主要内容:①可将住宅建筑用作食品流通专门销售工作的办公室。②允许食品检查室和卫生用品检查室共同使用。③食品、畜产品的HACCP认证、变更手续费运营标准单一化。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

日期:2021-05-27
 
 地区: 韩国
 行业: 食品储运
 标签: 食品卫生法 食品 食品药品安全 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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