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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进口健康功能食品检查相关规定》部分修改征求意见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05-10 13:44 来源:食品伙伴网 作者: 江莉琳    浏览:388  原文:
核心提示:5月10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1-199号公告,拟修改《进口健康功能食品检查相关规定》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食品伙伴网讯 5月10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1-199号公告,拟修改《进口健康功能食品检查相关规定》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修改进口健康功能食品的提前进口申报处理流程。
 
     明确提前进口申报的进口健康功能食品的处理流程。
 
  2.明确规定不合格后再次进口的健康功能食品不合格项目检查。
 
     将不合格后再次进口的健康功能食品归类为精密检查对象,对其进行包括不合格项目在内的检查。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截止至2021年5月31日。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

日期:202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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