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5月10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1-199号公告,拟修改《进口健康功能食品检查相关规定》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修改进口健康功能食品的提前进口申报处理流程。
明确提前进口申报的进口健康功能食品的处理流程。
2.明确规定不合格后再次进口的健康功能食品不合格项目检查。
将不合格后再次进口的健康功能食品归类为精密检查对象,对其进行包括不合格项目在内的检查。
以上意见征集时间截止至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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