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丹麦博恩霍尔姆市发生H5N8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自2021年2月25日起,将对博恩霍尔姆市的家禽及其产品的进口实施临时限制。符合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禽流感病毒灭活要求热处理的家禽产品不会受到进口限制的影响。2021年2月25日之前从维堡市出口并在2020年2月4日之前宰杀的家禽产品将继续被接受进口。
为方便其他家禽和家禽产品的通关许可,在进口家禽及产品时,随附的兽医健康证明书还应包括以下额外证明:
a .高致病性禽流感( HPAI )以及H5和H7低致病性禽流感( LPAI )是出口国应通报的疾病。
b .根据世界动物卫生组织( OIE )的定义,肉类来源的禽类未接种H5和H7亚型禽流感疫苗。
c .家禽肉和肉制品不是源自丹麦维堡市、兰讷斯市和博恩霍尔姆市的禽类。
d.肉类来源的家禽是在丹麦出生、饲养和屠宰的,或者是从具有同等家禽健康状况的国家合法进口的日龄雏鸡。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编译,供网友参考,食品伙伴网提供欧盟、美国、英国、俄罗斯、日本、韩国、东南亚、西班牙等国家或地区的进出口合规咨询服务,欢迎垂询:0535-2129301,Email:vip@foodmate.net、news@foodmat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