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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青山区对3家进口冷链食品经营户实施惩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02-01 10:27 来源: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163 原文:
核心提示:近日,春光农贸市场3家进口冷链食品经营户违反自治区、包头市关于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相关要求,购入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前不报备,购入的冷链食品索证索票不齐全,不履行进口冷链食品“三专、三证、四不”要求、不亮码销售,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下述3家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停业整顿并公开曝光!
  近日,春光农贸市场3家进口冷链食品经营户违反自治区、包头市关于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防控相关要求,购入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前不报备,购入的冷链食品索证索票不齐全,不履行进口冷链食品“三专、三证、四不”要求、不亮码销售,青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下述3家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停业整顿并公开曝光!
 
  市场监管局郑重提示广大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
 
  要强化自身管理,履行好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好进口冷链食品索证索票、在食品到达我市 24 小时前,向辖区市场监管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食品生产监管股)报备制度等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要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三专、三证、四不”(“三专”即专用通道进货、专区(库)存放、专区(柜)销售管理;“三证”即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四不”即不得生产经营“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要求。
 
  要对进口冷链食品实行专区存放,不得与其他食品混放贮存和销售,销售场所要设置专柜,实行专人销售。销售单位要在进口冷链食品专区(柜)显著位置明示产品为进口冷链食品并公示该批次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二维码,供消费者监督查询,让顾客放心消费。
 
  不得购入、运输、贮存、销售、加工无购货凭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已消毒证明等证明文件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
 
  对不落实提前 24 小时报备、不使用“蒙冷链”、不如实填报信息、不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制度、不履行进口冷链食品“三专、三证、四不”要求、不亮码销售、销售票证不完备的进口冷链食品以及不执行包头市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等其他行为的冷链食品经营者,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日期:2021-02-01
 
 地区: 内蒙古 包头市
 行业: 认证体系 进出口
 标签: 进口 食品 病毒 管理 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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