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泰安市泰山区淑英食品销售中心采购进口冷冻巴沙鱼片未索证索票。
二、泰安市森本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迎胜东路店)采购进口冷链食品未落实报备制度。
三、泰安市泰山区领鲜潮牛老火锅店采购进口冷冻巴沙鱼片、澳洲牛肉、越南虎虾未落实报备制度,未录入“山东冷链”管理系统。
四、泰安市岱岳区永兴水产批发中心采购进口冷链厄瓜多尔南美虾、马来西亚冻带鱼未落实报备制度,未录入“山东冷链”管理系统。
五、肥城市华联商贸有限公司老城店销售进口越南巴沙鱼片索证索票不规范,未使用专柜存放,未建立销售台账,未录入“山东冷链”管理系统。
对上述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生产经营单位,所在地市场监管等部门已责令停业整顿。
全市各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吸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下一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对检查发现的不提前报备、不配合集中监管、不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不使用“山东冷链”、不索证索票、不分区存储、不亮码销售,以及不执行全市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其他行为,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