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于食品年销售额低于1000万美元的制造商。尽管合规日期仍将有效,一但FDA不会在2021年期间集中精力对这些规模较小的食品制造商采取执法行动。
(2)适用于单一成分糖的包装和容器的制造商,不管制造商的大小。
(3)鉴于制造商们反馈新冠肺炎期间,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来满足所有的要求,因此FDA为年销售额在1000万美元或以上的食品制造商提供了同样的灵活性措施,这些制造商在2020年1月1日前符合营养和补充剂方面标签要求即可,FDA在2020年不会集中精力采取强制措施。
更多详情参见: https://www.fda.gov/food/cfsan-constituent-updates/fda-provides-additional-flexibility-regarding-nutrition-and-supplement-facts-labels